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激励更多的教师把精力投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上海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在2014年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扩大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覆盖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申报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52号)要求,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完成试点工作申报书。
2.请各申报高校结合试点工作申报书,制订激励计划考核观测指标(相关内容参见附件1),指标不在于多,要体现学校特色,有效且有利于考核。
3.请各申报高校提供2014-2015学年教师讲授本科生课程信息情况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报至市教委人事处(纸质版材料一式15份,电子版1套)。我委将在审核研究后确定2015年启动试点的高校名单。
2014年已启动试点工作的高校,要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工作,重点把握好激励教授讲授本科生课程、建立健全教师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制度、推动青年教师担任助教工作、完善教学配套人事制度等环节,进一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动力,形成有利于高校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市教委将组织第三方力量对学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过程管理。
联 系 人:朱晨光;联系电话:23117074;电子邮箱:ddemy@163.com
附件:1.上海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考核观测指标(申报表)
2. 2014-2015学年高校教师授课基本情况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