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华西都市报消息)“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公办教育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成为四川民办教育界最受关注的头等大事。11月30日,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省内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就四川民办教育办学情况、未来发展、目前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促进法修正案展开热烈讨论。教育厅副巡视员周雪峰,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志刚,副处长龚崇儒等出席会议。
会上透露,未来四川民办教育协会还将筹建设立民办教育人才服务工作网站,筹建人才服务中心等,为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四川上万所民办学校 民办幼儿园占80%。1992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所民办学校光亚学校落户成都,最新统计目前四川有民办学校10852所,其中学前段几乎占据80-90%。
省教育厅巡视员周雪峰赞扬,四川民办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市场化程度最高,具有突出办学优势;不少民办基础教育、高中学校很有办学特色,深受老百姓喜爱。他希望民办教育协会能够成为联系每个会员单位的纽带,研究真问题,推动民办教育继续在观念、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改革,抓住机遇,自主发展、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争创一流。
选择盈利还是非盈利 民办学校面临首要问题。学前教育专委会理事长夏晨伶介绍,目前四川民办幼儿园有7、8千所,数量庞大,但是办学规模参差不齐,有的在园幼儿几十人,有的上千,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如何留住优秀教师、如何应对新法修正后面临的问题,都是需要密切关注的。
高等教育专委会理事长王世伦指出,虽然民办高校会员单位只有34所,但是在校生数目大,如何办出特色,走好应用型大学的转型之路亟待研究。中小学专委会理事长雷解民说,四川不少民办中学以外语等特色形成了优势办学,在新法修正后,尤其是义务教育段不允许设立盈利性民办学校倍受关注,大家如何选择盈利性与非盈利性,是义务教育段民办教育学校面临的首要问题。
修法 是为民办教育更加健康发展。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义务教育段不允许设立盈利性学校。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应辉全面阐释了修法的意义。从上世界90年代《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到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到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的通过,这是国家基于民办教育发展实际作出的修改,修法是从有利于国家、师生、人民的角度进行的,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从产权财权上来说,修法是保护了举办者的财产权,更加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者按照章程办学,确保举办者办学管理权。
“修法的一大突破是允许盈利性民办学校设立。”在此之前,我国几乎所有民办学校都是非盈利性组织。修法后,举办者可以选择盈利性和非盈利性,两者之间没有道德上的任何区别,从本质上来说,教育的属性就是公益性。他建议,民办学校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做出基于未来的选择。张应辉透露,2017年,国务院还将召开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新法实施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他呼吁,四川涉及到民办教育税收、土地等配套文件的出台。
民办教育 将设人才服务中心。为推动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省民办教育协会正在筹建民办教育人才服务工作网站,试行并开展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培训、开展民办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指导工作、.教师资格认证指导工作、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组织和教学科研工作等,未来还将筹建省民办教育协会人才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