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协会新闻

我会法律事务中心瞄准五项重点开展各项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4-22 点击数:3791

本网讯(边泽 报道)在最近召开的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二届一次全体会长会议上,协会副会长、法律中心主任季国强在汇报今年工作要点时说,法律中心的今年工作计划是年瞄准五项重点展开:

第一,举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有关内容的研讨会。2016第一季度,中心拟请市教委民办处、民办协会领导以及法律顾问团成员举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有关内容研讨会,就最近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涉及相关问题开展专题研讨,积极参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同时,就民促法修法背景下,中心如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讨论。

第二,组建民办学校法律事务联络员队伍。以协会名义下发通知,请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推荐的方式,组建一支法律事务联络员队伍。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为,研究民办教育法律问题,收集本校法律案例,集中研讨法律热点和难点,从而在民办学校内部培育一支法律事务队伍。

第三,协助推进建立民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在2015年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将就民办学校法律顾问专家的推荐、聘任模式、相应工作机制等听取意见,中心积极协调法规处,组织召开相关意见征询会,为民办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服务。

第四,为民办学校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提供服务。为促进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中心为部分民办学校选取、采购并寄送民办学校及相关教育法律书籍,为民办学校提供法律支持。

第五,征集民办学校办学法律案例或举行民办教育法律个案研讨。根据民办学校法律纠纷热点问题,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法律案例征集活动,或者召开专题深度研讨会,邀请专家点评、研讨上海民办学校法律纠纷案件,梳理应对过程,形成研讨报告,为学校应对类似问题提供参考,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数据素材与参考依据。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28560;累计访问人数:6302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