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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法律事务中心打好基础 服务民办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10-17 点击数:4633

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今年3月,在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大会上,法律事务中心正式宣布成立。法律事务中心的定位在于“三个服务”,即“为宏观立法服务、为行业规范建设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提出了法律事务中心的四大职能范围,即宣传民办教育法律和政策;培训民办教育法律专业队伍;为民办学校和社会公众提供教育法律的咨询;维护民办学校及民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中心成立后打好基础,积极服务民办教育。

上半年,组建法律事务中心法律事务专家团队。首期专家团邀请专家13人,整体设想为在事务中心具体运作实践后,根据工作实际再增补专家团队。专家团队涵盖以下专业人员:

专业律师6名律师,主要是精通民办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包括民办教育主管部门的法律顾问、富有民办教育类纠纷解决实践经验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与民办教育相关的从业律师如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律师。包括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幸福律师,上海鲤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鲤庭律师,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健律师,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文志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丹丹律师,上海腾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昕律师。人大立法机关、市政协法制监督部门、市政府法制部门等专家为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蔡宝瑞,定期沟通民办教育相关立法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司法系统的专家,专家为3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吴薇庭长,普陀区人民法院王飞副院长,黄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冯志勤庭长,这些专家将为及时应对处理民办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出现的突发性法律事件提供专业意见。法律学者型专家3人,主要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傅鼎生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刘莉莉教授,他们在高校中从事民办教育法制研究的学者,将为民办教育立法、政策研究、疑难案件等提供决策咨询。

517日,法律事务中心在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专家团成立暨研讨会。各位与会学者、专家及民办教育工作者就民办教育的立法、民办学校的各种法律纠纷案件、行业协会的法律服务平台、民办教育机构的维权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事务中心多次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就中心今后的工作内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经费以及运行机制进行讨论,并明确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行政执法部副主任林泉担任法律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谢锡美、潘奇,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行政执法部张苏为法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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