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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监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1 点击数:3449

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普陀区教育局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监管。

首先是设立校服管理机构。成立区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教育局、质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局、质监局相关职能科室成员担任组员。制订区域校服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各中小学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是建立校服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校服穿着征询制度:各校在听取家委会意见后决定学生是否穿校服。建立校服采购制度:学校与家委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以会议纪要形式存档。建立校服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校服生产企业向区质监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市纤检所根据区质监局报送的材料,对校服进行监督抽查。四是校服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在每批次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再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在确认两次送检均合格后,方可发放校服。五是校服信息公开制度:学校通过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校服信息,如校服穿着制度,校服采购合同,校服采购情况,校服检验报告等。六是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局与区质监局建立校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就全区中小学校服的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互通信息,研究工作策略。
  三是实施校服管理考核。区质监局建立校服生产企业申报机制,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监管,并与教育局共同对学校校服管理小组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知识培训,指导学校熟知校服送检程序,组织有需求学校观摩校服生产企业。一旦发现不合格校服,指导学校处置问题校服。教育局将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对违反校服采购程序和校服管理制度的学校,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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