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次将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纳入政府定价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6-28 点击数:5888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 2月18日,省物价局不下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将原来市场调节价的民办教育收费改为政府定价管理,其中收费项目统一为学杂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其合理回报率不超8%。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将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首次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文/摘自《广东省价格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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