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科院副院长、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胡卫执笔民进中央提案被全国政协定为重点办理提案。
教育事关百年大计,教育也始终牵动着众多有识之士的心。不容否认,这些年来,我国在教育上的投入,特别是在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地区教育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如何更加合理地使用教育经费,让教育投入的温暖阳光能够更加公平地照耀在共和国每一个幼小花朵的身上?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由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卫执笔,民进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提案》,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真知灼见,并被全国政协确定为66份“重点办理提案”之一。
教育投入要有所倾斜
这份提案源于胡卫此前在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提交的提案素材《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建议》。作为中国教育界的知名人士、中国民办教育界的“大腕”,长期从事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的胡卫清醒地看到了我国在教育投入方面客观存在的一些结构问题。根据他的建议,民进中央在这份提案中提出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的结构,新增教育经费投入要做到几个“倾斜”: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倾斜。
提案提出,要调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学级结构、地区结构和支出结构。要明确和规范各级政府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中应承担的责任,建立中央、省和市县共同分担的办法;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设立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专门用于加大对西部地区必要的教育发展的投入;要正确处理改善办学条件投入与正常办学投入的关系,逐步提高人员经费的支出比例。此外,要加强对政府教育经费投入行为的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水平、教育经费的落实到位、教育经费的投向与效益。
严控教育经费随意支出
提案建议,要从严做好教育经费预算的控制和管理,遏制随意性费用的支出。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程序,逐步实现标准周期预算。推进信息化建设,调整和完善预算的编制及监控办法。教育经费的预算要体现办学目标实现的实际需要,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并明确各级相关责任。对于政府财政预算中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数量指标并规定最低限额。预算执行中,要允许根据办学目标的变化,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办学发展的实际。
要加强对教育经费专项支出预算的审核,由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来共同进行。对每年决定在教育系统要办的大事、实事,财政部门应优先安排或预留资金,确保重点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同时,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跟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财务监控,减少学校将定额公用经费用于专项开支、预算执行中的挤占混用,以及会计核算乱列支的状况。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
提案建议,要切实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教育经费的分级拨付方式改革为国库集中支付。对于中央财政资助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强化项目管理,建立行政、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相结合的项目评估体系。并要在逐年评价督查的基础上,实行与项目实效挂钩的滚动拨款制度和相应的激励机制。
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兴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同时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