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民办学校建设,培养一支德才兼备、专业突出、示范引领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创建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园校(园)长培训。
现将《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创建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园校(园)长培训计划》(附后)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成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和民办教育管理处。
联系人:人事处 杨洁;联系电话:23116682
民办教育管理处 王纾然;联系电话:54061489
附件: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创建校、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园校(园)长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2年12月13日
附件:
市教委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