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市教委消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大会部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引领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宣传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树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典型,集中展现新时代上海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敬业立学、教书育人的新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为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二、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
各高校和相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有下属中职校的本科高校可另推荐1名中职校的候选人;各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1名为中职校候选人),市教委直属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曾获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工作流程
1.基层推荐。各高校、区教育局及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广泛发动、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拟推荐对象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上报前须进行公示。
2.人选产生。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成立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宣传选树活动组委会,组建专家组对基层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遴选10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建议人选,报市教卫工作党委会议、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并公示。
4.宣传推广。教师节期间,通过上海市主要媒体和教育系统媒体集中宣传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以及校园网、校报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推选要求
1.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积极利用媒体,创新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六、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区教育局及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宣传选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俊,电话:13651879761
地址: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1号楼4楼(桂林路120号)
电子邮箱:jswdyrgs2025@163.com
附件:1.报送材料要求
2.2025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