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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6-26 点击数:11182

    各区县教育局、未保办:

    暑期是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高发期,为了积极预防,不断降低学生伤害事发生率,现发布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0条(见附件)。

    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暑期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指导学校在暑假之前,以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以家长,对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学生遵守安全规范,远离危险场所,规避安全风险。同时各学校要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为孩子营造安全健康的居家环境,带领孩子亲近自然,锻炼身体,阅读名著,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各区县未保办要将暑期安全提示印发到所辖街镇、村(居)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指导各级未保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深入开展暑期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社区环境,保障广大未成年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期。

     

    附件: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0

     

     

     

    附件

    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0

     

    一、预防溺水事故

    1.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

    2.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3.不在河道边危险地段洗东西、摸螺蛳、钓鱼虾等。

    4.不私自下水游泳。

    5.不在河道、湖泊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场所游泳。

    6.发现同伴溺水,应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二、防范交通事故

    7.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8.不在行走或骑车时看手机。

    9.不在马路边或停放的车辆后玩耍打闹。

    10.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位。

    11.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12.乘车系好安全带,不系安全带不上路。

    三、关注居家安全

    13.不在飘窗上玩耍。

    14.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不给陌生人开门。

    16.不往窗外扔物。

    17.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并注意开窗通风。

    18.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注意社会安全

    19.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

    20.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

    21.慎交网友,不与陌生网友见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22.不吃路边摊食品和“三无”食品。

    23.不在工地、铁轨、高速公路等地追逐、玩耍、打闹。

    24.远离高压线、变压器等危险区域,远离人群拥挤场所。

    五、重视旅行安全

    25.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景点旅游。

    26.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27.学习、掌握车辆、轮船、飞机遇险时自我保护知识和处置常识。

    28.入住酒店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联系卡。

    29.了解、尊重旅游地风俗、禁忌。

    30.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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