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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七个文件改革民办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5-11 点击数:2719

 本网讯(浙江在线消息)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接连出台七个重磅文件,进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要求民办中小学应主要在办学所在地招生,教师编制调整将于2022年底之前规范到位。

去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继发布《现有民办学校变更登记类型实施办法》《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办法》《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办法》《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7个文件。这7个配套办法与《实施意见》共同组成了浙江省民办教育“1+7”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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