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南昌新闻网消息)近年来,南昌市民办教育发展势头迅猛,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已成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南昌市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在加大财政投入并推进公办学校改革的同时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到各级各类教育领域,以需求为导向,发挥民办教育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20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 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扶持符合办学要求、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南昌市从2016年起市本级教育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同时,为提高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今年,南昌市财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了《南昌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主要以四大类奖励和补助形式分配:教育技术装备采购补助。支持民办学校为提升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所给予的补助,对基本达标的民办学校实验室、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教育信息化建设等设施设备,按照采购总金额20%予以实物补助,单个学校一次性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民办学校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对新建或改扩建民办学校获得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的,并按照贷款合同还款付息的,予以贴息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为上一年度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民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奖。对新建的专门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按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每学期奖励200元/人,最多不超过10万元;对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估、优胜学校进行奖励。优胜学校按照一、二、三等进行奖励,每个等级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民办中小学生均经费享公办同等待遇。记者了解到,2007年,南昌开始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今年该项政策还将继续。
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从2016年开始,南昌统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生均经费,对民办学校学生按照中央确定小学600元/人,初中800元/人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将获得与公办学校一致的公用经费补助,以加强对民办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机制的保障。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首次和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公用经费保障,对促进“国民并进”,努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有着重要的作用。”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预拨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88.97万元。为鼓励民办学校积极参与承担义务教育任务,2016年,南昌市还对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调整支出形式,采取预拨形式,按照90%比例预拨,年底核查实际人数后进行结算。按照小学2500元每人每年,初中3000元每人每年,共预拨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即购买学位)补助经费488.97万元。今年年底,南昌将对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