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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胡卫:抓住症结 加快"城市病"治理步伐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3-14 点击数:2559

提高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水平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任务,也是“十三五”发展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战略之一。“城市病”是城镇化进程中因城市的盲目扩张、违背自然规律搞建设而表现出来的与城市发展不协调的失衡和无序现象,它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居民生活质量下降和经济发展成本上升,进而导致城市竞争力丧失,阻碍城市可持续发展。治理城市病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环境友好型、协调发展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国际比较和我国现状来看,目前我国市区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都存在程度不等的较为严重的“城市病”。以交通为例,美国人上班平均单程花费25.1分钟,其中纽约34.6分钟,为全美最高。而北京通勤时间平均为1.32小时,单程平均约为40多分钟,上海单程平均约为35分钟以上。再看环境,美国最出名的“污染城市”洛杉矶,其PM2.5年均浓度也仅20多,日本东京则在20以下,而我国北京、上海、广州PM2.5年均浓度近几年分别高达896253左右。

面对日益蔓延严峻的城市人口膨胀、就业困难、交通拥堵、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城市病”,现象,使人们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让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忧虑,人们谈“霾”色变,出行焦躁,喝水小心,无不感觉城市工作压力增大,生活质量不如人意,幸福指数只降不升,无不感叹,天何时能常蓝?水何时能长清?“城市病”何时才能治愈?“城市病”目前已成为我国转型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的一大障碍,治理“城市病”,已成众望所归,社会广泛诉求,不但任务艰巨,而且刻不容缓。

虽然我国的“城市病”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城市的发展失衡是一大症结,这不仅表现在大中小城市之间的发展规模及其发展水平的失衡上,更表现在同一城市内发展水平的失衡上,形成城乡之间类似于“三个世界”、欧美国家与非洲国家之间巨大的差异,究其原因,不仅有规划布局的不完善、功能定位的不合理、管理方式的不科学,深层次看,还有城市建设体制机制性原因等,但是,从造成这种普遍失衡状况,进而导致城市病加剧和各种病因的相互关联来看,则是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和城市的环政府所在中心地区,这无疑是一大主因,也是造成问题的“牛鼻子”。

教育、医疗、文化、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数量和质量对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工作居住环境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在我国的城镇体系中,拥有政治资源的机构,都无一不在最大的城市驻扎,不仅占据交通、商业、文化教育更加便利的黄金地带,还占用了大规模的土地面积。权力级别与城市级别一一对应,政治中心与经济社会中心高度重合,是我国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典型属性,也是造成我国“城市病”的基本背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以及多数城市的环政府中心地区因为公共资源密集,具有中小城市和郊区以及农村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出于对优质公共产品本能地、理性地追逐,人口自然而然就集中到了大城市和市中心地区。

时下,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阶段,我国超过1000万人口的城市有6个,超过400万人口的城市为20多个,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已近130个。根据世界城镇化发展规律,当城镇化率在30%-50%时,“城市病”处于显性阶段;城镇化率为50%-70%时,“城市病”可能集中爆发,以此预测,我国正进入“城市病”高发期,如不抓住关键,针对症结,及时施以有效对策,势必严重干扰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十三五”发展。

为此,建议抓住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配置不均造成发展失衡这个“牛鼻子”,优化城市职能。

一是调整公共资源存量布局。对政治和行政中心与社会经济中心应普遍推行适当分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量把各级政府的行政中心搬往郊外。对一些大型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适当分拆、分散和外迁。在基本公共产品领域,按照人口比例安排公共财政支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及环境保护等领域。

二是新增公共品投入向中小城市倾斜。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经济实力和资金积聚能力本来就比较强,国家十分有限的公共资源投入,尤其是民生投入不应该重点往这些地方倾斜。应该根据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要求,调整大中小城市公共品增量投入比例,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投资比例实行上限控制。在大城市圈内部,应该新增公共资源应该重点布局在郊区和周边小城市和新城。同时,调整大中小城市供地比例和结构。在国家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更加严格,甚至冻结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供地增量,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中小城市建设。

三是发挥规划的法治调控作用。政府应强化规划的法治权威,倡导并积极支持规划执法,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严肃查处,该拆的坚决拆除,该罚的坚决处罚,该公开曝光的坚决曝光,决不姑息迁就。加大投入,为加快规划编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应确保中小城市控制性详规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政府应带头执行规划。规划一经制定,非经法定程序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及法律要求,科学合理调整规划,使规划尽可能满足项目要求,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国有土地市场机制,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从源头上治理规划管理失控问题。

四是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机制。突出人大在公共资源分配决策中的主导地位,增强人大代表来源的广泛性和比例的均衡性,城乡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要按相同的人口比例分配人大代表名额,以平衡影响公共资源分配的政治权力结构。改革与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对城市化质量和可持续性指标的考核,如交通畅行程度,房价收入比,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强化公众参与及多方制衡。构建和完善包括NGO在内的公众参与机制与参与平台。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教科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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