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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一步明确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5 点击数:2001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出台修改后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加大对非法办园的清理整顿力度,规范办园行为。管理办法于11日起施行。

  山东明确提出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的管理,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梳理,已经取得办园许可证且年检合格者换发登记注册合格证;年检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办园资格。

  山东要求各有关部门建立以县为主、县乡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的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年度检验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特别要强化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办园的清理整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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