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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召开民办非学历院校长工作会议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0-27 点击数: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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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刘峻 周敏 报道)1020日下午,普陀区教育局召开普陀区民办非学历院校长工作会议,34家民办非学历院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了解了新《广告法》的修改内容和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办非学历院校广告备案的要求和工作流程。会上,区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人解读了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两个文件,重点分析了新出台的文件与以往的不同之处。新修订的文件一是加强了民非教育机构的安全保障,二是调整了办学场地的面积要求,三是新增了对互联网教育的规定,四加强了对民非教育机构的扶持和鼓励。新文件从20151015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大家普遍感到新文件的出台为我区民非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会议强调,中小学校教师不得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兼职,重温了“6个严禁的内容,并要求各民办非学历院校的负责人要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希望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有一个统筹安排。会议围绕民办非学历院校的评估工作、如何为社区服务、如何提供课程向社区辐射、开展面向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和布置,并对民非院校在日常管理和业务开展等方面遇到的收退费、课程、场地3个方面主要投诉问题做了解答,同时提出了建设性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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