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区域政策

政策法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8-17 点击数:7964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各高校组织开展了重点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结合本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基础,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向我委提出了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经过专家评审,我委审核,同意复旦大学“英语口译”等458门课程的立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重点课程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建设起讫日期为20158月到20179月。凡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经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在学校20162017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生均综合定案内,非市教委部门预算单位的经费由所在高校自筹解决。

    各高校应按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沪教委高〔200534号)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和我委关于精品开放课程的目标要求,依据申报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做好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

    附件: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委 员 会

    201573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docx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20287;累计访问人数:6247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