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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福:教育执法大队监督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7-2 点击数:2499

本网讯(中国教育报消息)近日,江西省安福县教育执法大队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办园条件不达标的5所民办幼儿园作出责令停办的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3所民办幼儿园下达了停止办园通知书,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安福县教育执法大队,成立于20123月,是江西第一家在教育系统内成立的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情况,依法监督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问题,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工作中,安福县教育执法大队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比如对一家非法幼儿园的查处,先是对举报线索的追踪调查、核实,认为举报情况属实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在县教体局领导在立案表上签字后,再进一步调查取证,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据此形成《案件处理情况意见表》。然后,执法大队会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具体途径和方式,给当事人以申诉的权利。在经过当事人申诉之后,再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福县先行先试成立教育执法大队,是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次尝试。其实我们在执法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大队长彭乐平说,但最关键的还是教育执法的依据、标准不明确。由于教育执法大队在江西省没有先例,不少工作对接并不顺畅,一切都只得靠自己摸索。加上教育执法大队只是一个事业单位,而行政执法只能由国家行政部门进行,所以每次执法只能在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后才能进行。安福县教体局局长刘家平表示,该县将在今后的教育执法实践中,进一步摸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为全省的教育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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