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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聚能量 整合资源促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1-13 点击数:3815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2002年。在11年的发展历程中,协会以“服务会员、促进发展”为出发点,通过3届理事会持续不断的努力,在组织建设、工作定位、职能履行、活动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并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维权、行业引领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广大民办学校的拥护和社会的好评。根据大会的安排,现在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请各位领导和协会同仁提出宝贵意见。

一、协会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云南协会在自身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建设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从第二届理事会起,邀请了原云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副省长梁公卿同志出任会长,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为第一副会长,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为常务副秘书长,并配备专职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协会制定各项制度,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长会,讨论决定协会重大事项,总结上一季度工作并确定下一季度的重点工作。每次会长会,事先由秘书处征集议题,拟定方案,提交会长、分管副厅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碰头会”研究确定议题后,再正式召开会长会形成决议。力争每次会议有成效,每项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落实、有反馈。三是建立并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积极作用。云南协会目前已经建立了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培训教育和高等教育5个专业委员会。此外,还成立了以两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为主要支撑力量的“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四是在秘书处人员构成上,本着精简高效、各有专长、分工合作的原则,优化人员结构,充分发挥每位成员专长,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2.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工作实效

协会坚持以优质、高效、务实的服务赢得政府的信任、会员的拥护和社会的认可。一是树立寓服务于日常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努力为政府分忧,为会员解难。特别是在办学、招生、融资、维权、解决纠纷、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强调换位思考,结合省教育厅的年度工作安排,及时了解学校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三是注意提高服务的针对性。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沟通和协调力度,努力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注重服务效果。在广泛征求工作建议和意见,确保协会提供的服务切合需要的同时,强调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力争每项工作有计划,并有实施、有结果、有反馈。

3.积极举办活动,扩大社会影响

经过多年的探索,协会总结出了“以活动扩大影响”的工作途径和方法,近年来开展的较有影响的活动包括:

加强媒体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协会每年都组织集体采访,召开“新闻媒体恳谈会暨新春茶话会”,加强沟通交流,坚持正面报道,有效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近年来,协会先后举办了“首届云南民办教育大奖”、“云南省首届民办教育好新闻评选表彰”、“云南省民办学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等规模较大的活动。

举办研讨论坛,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近年来,协会先后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了数十次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协作会等。这些活动的举办,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了解,有效提高了民办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对于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的舆论和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培训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多年来,协会在坚持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及时举办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为学校在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提供前瞻性政策和理论指导。10年来,协会和5个专业委员会先后组织业务培训活动近百次,培训活动内容涵盖形势分析、政策解读、风险防范、品牌建设、特色发展、法律咨询、队伍建设等等。仅在2010年,协会便先后5次组织了幼儿园园长培训和研讨。 20114月,培训专业委员会特邀广州卓越教育集团到昆举办了“发展品牌教育”讲座,介绍经验。2012年底,协会受省教育厅委托举办了首期以民办高校为主的董事长培训班。此外,协会还多次组织民办学校负责人到国内外、省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交流。

5.宣传法规政策,促进规范办学

一是积极参与涉及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调研工作。在近年来政府制定有关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的过程中,协会积极配合,做了大量的调研和信息传递工作。二是坚持以编印《资料汇编》的形式引导学习,增强依法办学意识。三是及时围绕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举行各种研讨、座谈和学习交流活动,促进贯彻执行。四是坚持以会刊《民办教育研究》和协会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报道重要活动,反映重要情况,探讨理论热点,介绍成功经验,促进规范办学。五是依靠协会的法律事务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引导民办教育机构规避法律风险,依法维护权利。

二、协会建设和工作开展的几点体会

云南民办教育协会10多年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1.政府的充分信任是扩大公信力的支撑

近年来,云南协会先后承担了省教育厅委托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检查验收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民办教育质量工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有关文件文本的起草以及专题调研等多项工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之所以能放心把一些事务性工作采取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协会承担,这一方面得益于云南省委、省政府努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协会注重深入围绕民办教育现阶段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向主管部门反映学校合理诉求的同时,及时形成调研成果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出了协会充当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2.科学的组织架构是提高协调力的基础

协会的重要职能是协调,在现实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工作实践中,协调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协会的主要领导班子。这也正是云南协会历来十分重视组织建设的原因。协会由省级老领导任会长,教育厅分管厅长和分管处长参加协会工作,有利于整合多方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对于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帮助解决办学困难和问题,对于增强协会凝聚力,增加协调力度,提高协调效果,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能够体现出明显而独到的优势。

3.良好的服务意识是增强凝聚力的关键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改进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急会员所急,帮会员所需,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行业发展为主线,通过有效、优质的服务聚合行业的力量, 发挥整体优势。

4.丰富的主题活动是实现感召力的途径

协会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工作,在完善政策环境、营造社会氛围、展示成就特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多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围绕重点主题,举办专题讲座和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组织研讨交流活动,分享成功经验,探讨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可行解决方案;开展科学研究,组织力量围绕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主题,引导、推动民办教育内涵特色发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在组织民办学校代表赴国外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汲取经验,增强学校发展特色的同时,努力搭建交流平台,为民办学校走国际化办学道路提供支持和帮助。

5.自身的能力素质是发挥影响力的保证

重视加强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努力提高协会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职能作用,协会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联系个专业委员会,积极配合专委会开展工作,根据会员的需求和专业特点,开展活动,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促进发展。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目前,协会的会刊已用增刊形式实现了公开出版发行。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一个省级行业协会,虽然我们正努力担当起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升民办教育自身品质,维护民办教育合法权益,推进民办教育行业自律的责任。但与兄弟省市协会相比,还存在诸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我们真诚地希望与全国和兄弟省市的民办教育协会密切联系、团结协作、携手共进,为促进全国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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