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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6-5 点击数:22460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沪教委202022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520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摸底数,“一人一策”开展精准就业指导

    各高校要抓紧开展对本校未就业毕业生详细情况的排摸工作,在上海市高校就业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http://www3.firstjob.com.cn)按照未就业毕业生状态分类情形完成汇总填报,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定延期毕业学生请通过平台一并更新上报。

    在此基础上,分类施策,开展精准就业指导服务。对于正在寻找合适工作的学生,要加强指导服务,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尤其是疫情重点地区生源的毕业生,要 “一人一策” 制订帮扶措施,开展个性化指导服务,提升工作实效。

    二、加强引导,切实转变毕业生不合理的就业观念

    各高校要牢固树立“促就业就是保民生、抓就业就是讲政治”的理念,千方百计为学生就业创造更良好的条件、提供更精准的指导。要引导学生把握生涯规划和人生方向,依托辅导员队伍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线上就业指导课程、生涯规划课程、心理咨询服务等渠道,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要将就业工作与征兵工作有机融合开展,引导更多高校青年学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要引导毕业生认清形势抓紧就业。各高校要动员校内力量,最大程度帮助学生消除观望情绪,对就业单位、就业地区、薪资水平期待等形成合理预期,切实引导高校毕业生群体转变日益增多的“慢就业”“懒就业”甚至“不就业”等不健康心态。同时,要加强就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范就业诈骗陷阱,防止因急于就业而误入传销组织。

    三、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做好毕业生返校和实习安排

    各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持续发出的有关工作提示,在继续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为毕业班学生返校完成毕业论文、开展毕业实习、就业应聘等创造相应的条件。

    各高校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形式、地点和考核办法,积极争取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实习提供校外住宿条件;对于用人单位确无条件安排住宿的,学校要在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实习安排、实习地点的基础上,允许学生在严格遵守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进校入住,并重点加强住宿区的疫情防控管理,做到心中有数、预案充分。对于在特殊环境和特别岗位上实习的学生,鼓励高校租借校外场所提供给学生集中住宿,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同时,促进毕业生实习。

    四、积极行动,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高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教育部号召,启动本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百日冲刺”行动,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多方资源,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既要利用好政府部门动员、提供的政策性岗位,也要积极地同合作企业、单位加强联系,争取更多就业资源和就业机会;既要动员毕业班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联合行动和上海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又要主动组织与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相符的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既要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也要探索逐步恢复线下招聘活动;既要抓岗位拓展,也要抓精准推送,要利用全国高校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积极推广运用“毕业生就业随申码”,采用大数据分析、数据开放共享等新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信息“无缝对接”,提高匹配度,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岗。

    五、落实责任,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促检查

    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就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今年毕业生就业大局稳定。

    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将加强对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就业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将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向各高校通报。对就业进展缓慢的高校,将约谈相关高校领导。6月中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对全市高校就业工作情况的专项督导,把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专项任务纳入高校班子绩效考核范围,并探索纳入高校分类评价体系。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530

     

     

     

    抄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6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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