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为此,需要破解中国民办教育面临的法律矛盾和政策障碍。比如关于“合理回报”,《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有的规定之间相互矛盾,如当下民办学校执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获得“合理回报”的规定相矛盾。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严重, 政策没有服从法律,下位法没有服从上位法,民办教育的发展在登记、税收、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的矛盾以及十多个部门掐架中,停滞了近十年,进入整体走弱阶段。
解开这些“死结”,可谓“老大难”。温州自2011年承担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尝试解开这些“死结”,出手不凡:出台了“1+14”的配套政策,全面破解民办教育在法人登记、体制改革、融资政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土地优惠、教师社保、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症结,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民间有句俗话: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根据笔者的观察,温州民办教育改革之所以取得初期成功,确实是因为本文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