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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举行 高德毅致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5-10 点击数:4493

 

本网讯(上理工消息)57日,上海理工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学校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隆重举行。市教卫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上海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高德毅致词,校长胡寿根等出席。

高德毅代表学校党政领导,对大会的圆满召开,对各位代表认真参与、积极建言献策,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各个岗位上为学校事业发展辛勤工作的全体教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他指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学校发展的自信心和紧迫感;要进一步聚焦内涵建设,树立质量意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进一步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诚团结的和谐状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共同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校长胡寿根所作的《2012年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处处长杨英所作的《2012年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听取了校工会常务副主席葛民先所作的《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说明,提案审查处理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海瑾所作的《2012年提案审查处理工作报告》,人事处处长吴裔南所作的《绩效工资改革情况通报》,以及书面《2012年学校实事工程完成情况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大会认为,学校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人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三部法律法规文件,重新修订的《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从新的制度层面上切实保障了广大教职工依法享有民主参与权、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使我校教代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和维护了教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水平,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大会号召,全校广大教职工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学校确定的“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发展目标,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把上海理工大学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理工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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