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上海教育年鉴》(以下简称《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要求,客观、全面地记载教育改革取得的新成就,体现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进展,展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面貌。
二、撰稿重点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精神,重点反映: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深化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推进“双一流”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深化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分类管理,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统筹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学生身心综合素养培育,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环境;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三、撰稿要求
《教育年鉴》是一部资料性工具书。各单位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教育年鉴》的撰稿工作,要确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严谨细致的人员撰稿(每个条目后署上作者名),所选题材要客观真实,有历史价值,内容全面系统,表述准确完整,文字简练平实。要客观真实反映本单位、本地区当年度教育工作发展变化的重要事件和教育创新成果。
1.着重反映教育战线的大事要事,认真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特色,忠实纪录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历史进程和轨迹。注意当年度撰写的内容与上年度的连贯性。
2.准确把握“年度概况”和单一性“条目”的关系。“年度概况”,要求对年度资料进行合理科学的汇总,缜密构思,突出重点,分清层次,统筹兼顾。客观叙述,行文应避免报“流水账”,表述应不用或少用形容词、程度副词。单一性“条目”内容,要求对单位或地区当年发生的大事、要事以及有特色事件等进行选题,一事一条,做到大事不漏、小事不收,事件具有典型性;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内容以及事件结果等要素均应写实写清,力求题目简短,内容充实。各区条目一般不超过20条,综合性大学条目一般不超过18条,其他高校、事业单位一般为10到15条左右。
3.各单位精选报送5-8张照片,照片要求主题鲜明,生动直观,画面清晰,主体形象突出。图片文字说明要写清时间、事件等要素。
四、审稿要求
由于部分单位的稿件由多人撰写,为避免稿件内容重复、交叉等情况发生,由各单位组稿人对稿件以及数据、图表等进行初审,并由有关审稿人对稿件进行审定。最后需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签章确认后报送《教育年鉴》编辑部。
五、稿件寄送
稿件统一使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使用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1号楼201室《上海教育年鉴》编辑部,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33634089、13681947121,邮编:200032。因备份及改稿需要,稿件及照片电子版另外需要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撰稿单位及联系人,邮件发送至15900600062@163.com。
六、截稿日期
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前报送稿件和照片。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稿。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