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遂宁新闻网消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深入市内民办学校进行视察,检查组指出,近年来遂宁民办教育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了很大提升,办学效果明显、成绩令人欣慰。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将按照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提前谋划,制订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现状: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民办教育政策法规,着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聚焦全市教育发展短板和民办教育发展不足,确立了依照法律、精准扶持的措施,聚集和打造民办优质品牌学校,加大了民办教育发展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应。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办教育得到健康快速发展,多次迎来省内外地市考察交流。面对能发展、又规范的双重问题,依照法律,结合实际聚集“建好学校、办好学校”,精准实施支持政策,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小财政办大教育”的有益探索,为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入园入学创造了有利条件。民办学校具有办好学校的机制动力,对区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起到了直接促进作用。民办学校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子女接受多样化教育需求上发挥了直接作用。市内学生、优秀教师大量外流的现象得到了初步化解,吸引了周边市州的数千名学生来市内中小学就读。
未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发展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相继发布,为深化民办教育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法新规的核心内容包括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登记管理及差别化扶持政策、不能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等。
据了解,全市将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好新法新政,加大对民办学校支持服务力度。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教育公共服务等措施,引导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增强其持续办好学校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力度,促进其在经费收支、教师选聘、建设投融资、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规范运行,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