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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宣海: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5-2 点击数:5948

本网讯(边泽综合报道)427日,在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年会暨民办教育发展报告会上,协会会长李宣海发表书面讲话,题目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应广大民办教育界人士要求,经协会领导同意现公开在网站发表,以飨广大读者。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春暖花开,生机盎然。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我们汇聚于此,隆重举行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2016年会暨民办教育发展报告会.在此,我首先向长期以来为民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全体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并向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家知道,当前我国民办教育又进入一个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稿,随后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新规。根据中央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也正在抓紧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筹备召开上海市第三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在此大背景下,我们今天举行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不仅要总结好过去一年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更要按照中央和上海市相关政策精神谋划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要求。借今天机会,我简单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上海民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历史性贡献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积极扶持下,在全体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工作下,上海的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形势向好,成绩令人瞩目,主要体现在:

1.发展规模逐步稳定,布局结构优化合理

据上海教育事业统计,上海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70余所,在校生共45.42万人。其中民办高校18所(含独立学院),在校生9.04万人,占全市在校生18%;民办中学106所,在校生7.66万人,占12.3%;民办小学181所,在校生16.67万人,占23%;民办幼儿园459所,在园儿童12.05万人,占28%。同时,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大约有1300余所,每年接受培训人次超过100万。总体来看,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规模逐步稳定,布局结构趋向合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

2.政府加大扶持力度,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近几年来,政府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的方针,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同时对民办教育的专项扶持资金逐年提高。在优化调整民办学校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加快创新转型步伐,设立了民办高校“强校工程”、“强师工程”,民办中小学“特色校”、民办学前教育“优质园”等一系列建设项目;尽力推进民办学校师生享有与公办学校的同等待遇,保障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

政府在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改革创新。探索试点民办学校非营利制度,支持部分民办高校创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遴选部分民办中小学试点非营利制度,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学校彰显公益性;同时积极试行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登记管理,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培训教育领域。这些举措对规范办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办学质量显著提高

在政府支持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高。通过探索应用型高校建设,特色示范高职建设,深化校企合作试点,民办中小学特色校(项目)和优质民办幼儿园创建活动,鼓励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办学水平。经政府部门和全体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涌现出一大批品牌优良、特色明显、社会声誉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在扩大教育资源总量、丰富教育生态、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要充分认识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下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当前,上海正进入探索教育综合改革和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上海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

1.民办教育面临分类管理改革新形势

“新政”出台前,民办学校在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的情况下发展了几十年,形成了既有的发展思路和行为习惯。新政的“新”主要体现在所有条款和措施都围绕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重新设计和组合,以新的思维、新的策略和措施重塑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格局。总体来看,新政突破了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制度瓶颈,奠定了我国民办教育长远持续发展的基础,启动了我国民办教育恢复以来影响面最广、意义最为深远的改革。

上海作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要利用本次新政契机,明确民办教育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明晰政府监管的边界,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空间和政策环境。但鉴于民办学校办学类型和产权结构复杂多样的历史和现实,关涉到改革的推进和规划的落实,考验着政府的智慧和魄力、考验着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判断力、学校的调整适应能力。

2.民办教育面临规范管理要求新挑战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一部民办教育发展史,就是一部规范办学的进化史。政府强化规范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发展,而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随着民办教育制度空间和政策环境的逐步调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需要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必须理顺党组织、举办者、管理者、教职工、受教育者、家长和社会各界等各方的关系,需要建立健全民主参与、专业评价、行业自律、多方监督等多种机制。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3.民办教育面临健康有序发展新机遇

民办教育新法新政集中颁布出台,为民办教育机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分类管理政策的实施,对于非营利性学校而言,没有了以往政策的障碍,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空前加大,甚至可与同级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对于营利性学校来说,完全可以依法依规,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光明正大办学。对于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政府将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和秩序,有利于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优质学校蓬勃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新政的推行,对于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发展,也是难得的机遇。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更多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精神,这对于探索行业组织参与民办教育治理、倡导行业自律、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同样展示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

三、几点希望

在当前民办教育发展的转型时期,我从协会的角度,对民办教育机构和广大工作者提三点希望。

1.加强宣传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民办教育新政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民办教育改革与扶持的空前力度,意义深远。协会和广大民办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召开新法宣讲会、座谈会、研讨会、及时编纂学习宣传新法材料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深入学习,消除政策盲点和误区;要按照即将召开的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和本市民办教育工作要求,系统总结研究民办教育改革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2.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办学

发展必须规范,规范也是一种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务必要进一步认清大局走势,端正办学思想,自觉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要按照新法新政要求,及早组织修订学校章程,明确学校办学类型,理顺各类权力主体关系,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要以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为重点,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提高教师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开发和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年检结果,增强市场公信力,提高社会认可度。

3.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创新发展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适应上海城市发展定位要求,进一步办出质量,办出品牌,办出声誉。学前教育在满足普遍需求基础上,要朝优质保育的方向努力,务必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学科化现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应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与公办学校实行差别定位、错位互补;对于高中阶段的民办学校,重在多元化、特色化探索,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选择。民办高职院校应突出以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己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培养高等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各类培训教育机构,要坚持面向大众、面向市场规范办学,努力为市民终身学习和建设学习型城市作出贡献。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预示着新起点,春天孕育着新希望。面对当前民办教育发展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让我们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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