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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6-21 点击数:2063

本网讯(搜狐网消息)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619日,金华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会。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楼伟民,党委委员叶志林出席会议。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徐锦生主持会议。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及部分民办学校代表等8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省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浙师大教授李伟传达学习省民办教育协会会议精神。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研究院副理事长、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民办教育西湖论坛秘书长田光成教授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的背景、进程、指导思想、特点作了介绍,阐述了新条例的历史意义和作用,重点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规范义务教育、调整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监督、完善学校章程、保障教师权利、政府支持和奖励、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深入剖析,总结了新条例的四个重大突破,阐明了新时期我国民办教育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为民办教育的后期发展和规范明确了努力方向。

楼伟民在听取各位专家介绍后强调,全市民办学校和各级教育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支持与规范“两手抓”,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否认。从历史看,民办学校从自发到扶持到逐步发展壮大,来之不易;从现状看,我市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占有相应比例,解决了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民办教育是对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公办保基本,民办供选择,民办教育仍有发展空间。

 二是民办学校规范发展是大势所趋。要在总量上控制,明确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从办学上规范,就是要对学校校名、开设课程、选用教材、聘用教师等都进行规范;要建立倒逼机制,切实将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将民办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

三是以质取胜是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民办学校要选择有教育情怀懂教育的校长。要加强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聘用责任心强事业心强的教师。要压实责任,确保安全底线。要注重五育并举,建成百姓有口碑,社会有认可的高质量民办学校,走出一条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办学路子。四是支持服务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尽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政策上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在服务上要竭尽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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