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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各专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6-9 点击数:20579

坚持党的领导  依法规范办学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各专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本网讯(本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市民办教育协会各专委会最近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研讨会、辅导报告、专家讲座、线上培训等。民办中小学专委会、学前教育专委会分别邀请参加了国家《实施条例》的研究与起草董圣足教授,举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培训。高专委、学前教育专委会和培专委组织各会员单位收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学习贯彻<民促法实施条例>系列讲座》。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重要内容,全面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深刻内涵,自觉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推进本市民办教育发展开创新格局和再上新台阶。

民办立达中学校长盛雅萍和静安外国语小学周云燕校长通过学习和聆听《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解读后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规定了“三去、一降、一补”的规定,这是从国家的教育主权和教育安全上,回应了习总书记“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新时代教育的命题,我们应当肩负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民办位育中学的校长张建中和宏文双语学校的校长任国芳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等五大思路和“突出党的领导”等十大看点上,要求我们每一个办学者,必须坚持与党的教育方针相一致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和教育治理相统一的办学要求,必须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与责任担当相协调的教育使命。

上海长宁区东展幼儿园园长范怡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体现了我国对民办教育的重视。尤其是第三条,涉及到民办学校的定位问题,支持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发展。使我们认识到民办教育的还是国家教育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国家是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与发展方向,让我们从事学前的工作人员意识到:学前教育也是基础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条例里强调党的领导,让我们坚定了为党育才、为国育人的价值取向,也为以后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办学过程中还是要体现国家意志,要有这样使命自觉和责任担当,并坚持立德树人,同时要思考如何办出质量和特色也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诉求。

上海杨浦区民办科技幼稚园园长高民华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民办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决策,有许多感受,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清晰阐述了民办教育的目的,即要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明确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二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细化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加强了制度供给,对促进民办教育的真正、健康稳定发展起着现实指导作用。作为民办学前人,我们相信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将更加激励民办教育人始终不忘教育初心,办有质量、有情怀、有使命的学前教育,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君学创始人、董事长宋辉表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每一位民办教育从业者都应该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领会《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内容与精神。在支持与规范并重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党建工作、增强自律意识,坚定健康办学方向,积极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上来。

协会高专委组织专门讨论会,学习研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上海建桥学院校长朱瑞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民办教育界高度关注的的一件大事,对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这些规定稳定了民办高校举办者的预期,增强了办学者的信心,为民办高校高质量、有特色、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讨论中大家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是我们民办教育法治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进展,对民办教育下一步的发展着直接的深远影响。一方面,保留和强化了原来老的实施条例里面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支持措施,同时,针对这几年出现的无序竞争、违规办学、行业乱象加强了监管。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我们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公益属性,必须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彰显办学特色,提供多元化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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