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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严查教育乱收费严禁民办学校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1-3 点击数:2536

本网讯(周口日报消息)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市要求各大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根据要求,各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通过家委会等名义变相乱收费。严禁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资料。

  各民办学校严禁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学费及其他费用过高过快上涨,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据了解,针对因疫情原因所涉及的费用问题,要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拒退或少退费用;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严禁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严禁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转嫁疫情成本。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市民如发现涉嫌教育乱收费问题,可通过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微信平台、支付宝小程序等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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