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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在全国政协发言:“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7-2 点击数:12969

       

     这些年来,我国在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但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街乡管理人员因认识上偏差,或操作无序,或进退失当,再加上自媒体的推波助澜,往往把简单的民间摩擦、家庭纠纷扩大为轰动的社会矛盾。要解决好总书记所关心的居民“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把各种社会矛盾消解于萌芽状态,关键在创新基层治理。为此,各级政府应创设条件,加快培育合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购买服务机制。

 

    一、确立基层治理主体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重点是要摒弃乡镇政府“越疱代俎”式的传统管控模式,切实减少垂直指挥和行政干预,确立村居委会基层治理主体地位,有效发挥村居委会的组织、沟通、调节和裁决作用;依法支持村居委会在居民自治活动形成各种基于居民实际利益的“村规民约”和公序良俗,并以此为依据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家庭矛盾。在这方面,北京平谷街乡治理实践探索和上海徐汇梅陇三村居民自治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前者注重“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琐事小事,做到了把矛盾解决在最基层;后者以“绿主妇”为组织载体开展居民自治,并与多种社会组织有效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培育合格社会服务组织

 

    要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还要大力培育各类社会组织。一要加快发展面向各类特定困难或弱势群体的社服组织。二要大力扶持反家暴援助、困境儿童关爱、婚姻危机干预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社服组织。三要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服运作的专业人员。四要鼓励社会组织走进社区开展活动,其重点在于让社会组织的项目活动,与居民的实际需求形成有效对接,构建起科学、健康的社会生态链。

 

    三、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实践证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制定并发布符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清单,让各类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项目获得更多公共资源;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各级政府机构逐步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及规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实践探索。在这点上,上海市妇联每年安排1200万专项经费,围绕家教建设,以购买服务方式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期待健全购买服务机制,加快培育各类社会组织。

  

    (这是胡卫在全国政协“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上的发言)

     

    胡卫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教社专职副主任、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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