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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卫: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善民企营商环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3-15 点击数:3428

     本网讯(中国企业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根据发改委2018年发布的22个试点城市的营商环境试评价结果,以及各个智库和研究机构发布的营商环境排名显示,营商环境靠前区域依然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区域间基础建设等硬环境差距有所缩小,但软环境的差距继续扩大。

2019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数据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总体排名比去年大幅跃升32位,创历年最好名次。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善,特别是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让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根据发改委2018年发布的22个试点城市的营商环境试评价结果,以及各个智库和研究机构发布的营商环境排名显示,营商环境靠前区域依然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区域间基础建设等硬环境差距有所缩小,但软环境的差距继续扩大。

  如何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更好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的各项扶持政策,打破政策落实中的条块分割和“保护主义”障碍,成为破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各类现实难题的关键所在。2018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胡卫建议以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为契机,以落实新版清单为抓手,以各地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改革为突破口,拆解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各类“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和“弹簧门”,逐步消解区域间营商环境的政策差异,构建各类经济体“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建议一:各地各部门应对标新版负面清单,全面清理清单外审批事项,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清查现有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清单之外针对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批事项,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审批;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能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得采取额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建议二:对清单内“许可进入事项”,各地各部门应明确具体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全国“一张单”、“一网通”。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和商事登记制度,对于清单内的管理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条件和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

  建议三:调整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全面深化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法规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依法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由地方性法规规定设立、未列入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的市场准入事项,应予取消,并提出修改、废止相关规定的建议。

  建议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新版清单落实有序推进。各地应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中央各部委与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强化指导协调,及时督促检查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应加大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清单内容以及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开展专题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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