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综合消息) 12月17日至18日,民进中央2018年参政议政年会在成都举办。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新成出席开幕会并讲话。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民进中央副主席、四川省委会主委张雨东出席会议开幕会。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田向利致欢迎词。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出席会议并代表民进上海市委作大会发言:
民进上海市委高度重视参政议政工作,将其视为自身存在价值的生命线。今年主要聚焦三个方面工作:一是重大课题研究;二是高度重视双月座谈会;三是聚焦民主监督。
此外,民进上海市委以推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参与基层协商为抓手,主动加强与民进中央和兄弟省市之间联动,夯实整体履职基础,提升履职实效,体现责任担当。
一、 发现问题,寻求突破
这些年来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局限和制约,造成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譬如,“过度维权,任性执法”的偏执现象屡见不鲜。基层民众权利意识觉醒、利益诉求多样化,本来是社会进步的好事,但因身处一线的城市管理人员因为认识的偏差,或是操作无序,或是进退失当;再加上当代网络环境下自媒体的推波助澜,往往把简单的民间琐碎摩擦扩大为轰动的社会矛盾。要改变这一现象,就是要从用大道理压制部分群众利益诉求的做法转变为引导居民村民通过协商协调的办法解决各种利益冲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是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最近有三个信息值得关注:
一是题为《“枫桥经验”为何历久弥新》的报道登上了人民日报头版。 55年前,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毛泽东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15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明确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二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5份文件,其中之一是《“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北京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平谷区“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的经验,即如何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努力推动,解决老百姓的关心的琐事小事,把矛盾解决在最基层的一级。
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加强社区治理,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也要发挥居民自治功能,依靠居民之间的协商与协调,把社区居民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
二、央地联动,梳理经验
民进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协商工作,蔡达峰主席对深刻领会政党协商,以及参与基层协商有明确要求。民进中央将“基层协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新探索”作为今年的参政议政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刘新成常务副主席专程带队到上海就基层协商课题开展调研。民进上海市委主动对接民进中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民主党派参与基层协商机制的价值、内容和路径研究”列为主委重点课题。尤其今年以来,民进上海市委响应中共上海市委大调研号召,持续深入开展主委基层大调研工作,目前已经调研了12个区,总结出了一批基层民主协商的典型经验。如民进静安区委在属地化建制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响应静安区基层协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民进各街道基层支部在中共静安区委统战部牵头协调下,与相关街道、居委结对共建,与党工委积极开展基层协商,做到协商有平台、议事有渠道、履职有保障,为所在街道社区治理和区域建设发展作出了贡献。再比如民进闵行区委,设立了完善的基层民主协商的指标体系,通过考核,来评价基层民主协商成效达到和实现的程度。此外嘉定、奉贤等各民进区委都在基层民主协商中做出积极探索。
在参与基层协商实践过程中,上海民进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通过协作共建模式、协商议事会模式、决策咨询模式、民主监督模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基层协商,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发挥着积极作用。民进参与基层协商民主,不仅加强了与中共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密切了与基层群众的关系,推动了党派组织建设,而且拓宽了基层群众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渠道。
在区域协作方面,民进上海市委召开民进华东六省一市第20次工作研讨会,参会的各省级组织代表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参与基层协商能力建设”为主题,通过思想碰撞,深入交流:其中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作了课题介绍,与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提出了许多新看法、新思考。
会后,我们对基层民主协商面临的问题也作了些梳理。譬如,对基层民主协商与政党协商、政治协商的区别,我们认为,基层民主协商主体是社区居民,面对各种利益诉求,惟有让居民村民直面以对,自己去协商协调,不仅有话语权,还能有决定权。
基层民主协商的落脚点是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中的职工代表大会。重点解决的问题不是公共产品,而是私人产品,即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居民、村民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民进组织参与基层民主协商,首先要坚持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党组织领导主要体现在通过把握法规政策界限,引导居民自治的理性发展;引导居民在自治活动中逐步形成各种“民约村规”,这些基于居民实际利益的章程,能够让居民认识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由此让民约村规真正入脑入心。
在此过程中,民进会员既可以作为社区居民以个人身份参与基层民主协商;也可以组织形式进社区开展活动,其重点在于让民进基层组织与居民的实际需求形成有效的对接,参与其中,通过协商帮助化解基层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通过区域交流,对民进参与基层协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看到了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民进会员参与基层协商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民进会员参与基层协商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会员有参与基层协商的意愿和热情,但对如何参与协商、怎样协商、针对性建言、协商与群众工作的关系等认识还比较模糊;三是民进会员参与基层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中共十九大以来,基层协商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但由于缺乏民进基层组织和会员个体参与基层协商的制度和机制,协商随意性较大。
为此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一是加强对民进参与基层协商的理论探索;二是加强央地、区域和专兼职协作交流;三是增强民进广大会员参与基层协商的意识;四是提高民进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参与基层协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