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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是当前民办高校优质发展的瓶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8-19 点击数:2104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民办高校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之路,先后经过了创建、调整、规范、发展、提升等五个阶段。据2016年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现有民办高校741(含独立学院266),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28.5%,是中国高等教育体量的三分之一。民办高校有专任教师31.1512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总数的19.4%。民办高校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激活国家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缓解国家财政紧张和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为新时代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2016年以来,国家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法新政陆续出台,民办教育进入分类管理时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不管未来民办高校“选营还是选非”,如何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才是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大学办学能力和水平。”可以说,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就是建设优质民办高校的重要瓶颈和核心原动力。



民办高校:正视不足,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第一工程抓实抓好



教师队伍是制约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问题。当前,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现状决定其建设任务的艰巨性。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组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教师队伍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从国家普通高校招聘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入学校担任专职教师。由于传统观念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青年教师普遍缺乏对民办教育的价值认知,大部分缺少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必备知识的储备,为了就业先到学校工作,一旦有机会就会考博、考公务员或到公办高校工作,造成民办高校师资队伍不稳定,在教师间产生相互影响,导致部分教师出现心态矛盾;二是公办高校退休的教授聘任到民办高校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从事教学工作。退休教授“二次择业”后,因没有教学和科研的直接压力,加之受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影响,对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学科专业前沿新知识的吸收、转化较慢,在民办高校工作适应度也需要一段时间调整,往往以“打工”和“配角”的心态工作,在工作理念、效率和工作质量等方面创新度、效度和力度不够;三是从社会和其他高校聘请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兼职教师。这部分教师往往一心二用,既操心原单位教学科研考核,又要惦记受聘民办高校担负的教学任务,精力很难集中,有时也不会专心致志投入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工作中。应该说,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数量不充足、结构不合理、人员不稳定、培养有缺失、质量有差距。



为此,民办高校必须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第一人力资源建设工程来抓。在办学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学校领导班子要站到涉及学校未来生死存亡的角度来考虑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尊师重教、教师至上”的办学理念,加大教师培养专项经费投入,成立专门机构(如教师发展中心),明确专一职责,制定规划,落实制度,重点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素养和专业发展建设,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工作,激活民办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力、发展力和传承力,发挥退休老教授的“传帮带”作用,立足实际,解决教师专业层面和职业层面的成长问题,不断营造教师荣誉文化,吸引教师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真正建设一支师德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创新型的自有教师队伍;真正让教师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真正让教师充满自信、绽放光彩、幸福工作、用心投入育人工作,以此提升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与建设质量。



地方政府:纠正歧视,把推动解决教师权益问题作为重要职责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同时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在新时代,国家要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变,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高等教育质量问题,而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高等教育质量建设的重要支撑。兴国必先强师,20181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为新时代民办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如何用国家意志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落地国家政策、推动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产生实效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目前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保障问题是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民办高校教师权益问题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上缴额度与公办高校教师不一致,民办高校教师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二是没有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机制,民办高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还不能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教师缺乏自信度和职业幸福感。



推动解决制约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现国家教育政策公平惠民的重要举措。首先,在国家层面要推动、督促检查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国家政策的情况,把建设稳定的民办高校教师队伍作为国家考核各级政府履职的重要指标。其次,尽快明确民办高校教师身份,完善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与公办高校一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用普惠政策稳定教师队伍,为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奠定基础,从而有效推动优质民办高校的建设。第三,积极探索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的退休待遇。尽快建立并试点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的教师流动制度,纠正歧视,真正落实民办高校教师在相关方面与公办高校教师的同等待遇。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既是创建优质民办大学的重要保障,又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强力支撑,越是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的民办高校,越会早日成为优质的民办大学。民办高校教师同样在履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职责,真心期待民办高校教师职业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郑州科技学院副教授)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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