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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芳:呼吁政府依法行政尊重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7-18 点击数:3703

民办高校都是地方新建高校,纳入地方教育体系,在维护地方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同时,其定位自主权、招生自主权、管理自主权、收费自主权等也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但目前各地对民办教育认识不一致,有的地方支持、有的地方歧视,有的这届支持、下届歧视,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很多地方习惯性地延用公办学校的管理方式。实施监督多针对举办者,没有体现质量为重的指导原则,未能真正实现分类指导。对民办学校的不合理认识直接影响对民办教育的政策制定,而办学自主权和支持性政策是民办高校选择营利或非营利性的最重要约束条件。



建议国家即将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作为地方实施条例的引导性条例,充分尊重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切实落实民办高校在专业设置、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自主权,通过对民办高校招生制度的大胆放权,让民办高校先行先试,尝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建立民办高校自主权清单,约束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约束民办高校依法办学。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保护民办高校教职员工与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依法保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民办高校生均拨款办法,落实民办高校学生享受国家公共财政教育支持的待遇,解决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经费困境。尽快落实非营利民办高校教师的公平待遇。非营利民办高校教师社保、住房、医疗等目前与公办高校教师还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平等纳入财政统筹,从待遇上体现公平。为避免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支持的不均衡性,建议教育部设立“非营利性高水平民办高校专项扶持经费”。大力扶持一批基础好、办学规范、水平层次相对较高的民办高校加快发展,为实施分类管理提供引领与示范。引导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与经费,鼓励支持办学质量好的地方民办高校坚定走非营利性高校发展道路,也引领带动整体民办高校的质量建设。

(任芳:全国政协委员、西京学院校长)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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