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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光成:分类管理之后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建设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7-3 点击数:5929

 提到董事会,很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人认为在民办学校,董事会就是一种形式,一切都由老板说了算,设不设立不重要。有些学校,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然而在董事会里基本上就是老板一言堂,其他成员都是摆设。还有些举办者把自己的老婆、亲戚朋友、甚至未成年的孩子都放进董事会。总之,关于董事会的各种乱象在民办学校中较为常见。

 

民办学校要不要设立董事会,民办学校董事会成员如何构成,董事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运行规则,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何利用董事会实现权益维护?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而言既重要又有必要。

 

 第一个问题:董事会在民办学校的地位如何?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由此可知,董事会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

 

那么民办学校的董事会与《公司法》中的公司董事会二者有何不同?笔者经过仔细分析,发现二者有四点不同:

 

第一,地位不同。

在民办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但因为董事会上面没有设权力机构,因此董事会同时可以视为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在《公司法》中,董事会则被定位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要受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领导,对股东会负责。

 

此外,同为决策机构,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决策的是学校的重大事项,而公司的董事会决策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事项,二者显然有本质区别。

 

第二,人员构成不同。

民办学校的董事会成员是由举办者及其代表、校长、党组织成员、教职工代表构成。如果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能还需要增加社会公众代表。《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的成员要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没有特别的身份要求。但有国资背景的公司董事会要求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职责不同。

民办学校的董事会主要是对聘任校长、修改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的董事会主要职责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方案等。

 

第四,运行规则差异。

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在人数数量、会议、重大事项的表决等方面,法律或法规上有明确规定。

 

公司的董事会则在人数构成、任期、会议,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上或依法定,或依章程。与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第二个问题,民办学校的董事会在哪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民办学校董事会可以行驶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如举办者、名称、层次、类别、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等。

 

在新近发布的《民促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对上述职权又进行了一般事项和重大项的区分。一般事项只需要1/2以上成员同意即可,重大事项则需要2/3以上成员方能通过。这里的重大事项主要有:

 

(一)变更举办者;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个问题,民办学校的董事会是如何运行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结合《民促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于民办学校董事会的运行,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董事会成员实行的是平等表权。在表决时,每人一票且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二)每年要召开两次固定的董事会会议,并且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的条件临时召集;

(三)董事会成员由五人以上组成,董事不受任任期限制,可以连选连任;

(四)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后,董事会的行为方能有法律效力。

 

第四个问题,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何利用董事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中,举办者很想知道,如何利用学校董事会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笔者认为,举办者利用董事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是实现自己对学校的掌控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可以有以下几种设计:

 

一是在学校筹设期,举办者可以推荐董事会代表,直接组建学校第一届董事会。

 

二是学校正常运转期间,举办者以及其派出的代表可以直接参加学校董事会。如果要实现一般性控制,举办者可以影响的董事会成员要占比达到二分之一以上,如何要实现绝对性控制,举办者能影响的董事会成员要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三是利用民办学校董事会的成员无任期限制,可以连选连任的规则,举办者可以使用自己成为民办学校永久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四是举办者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学校章程或者董事会章程中设置一些特殊的规定,如事关学校发展和举办者权益的事项,董事长有否决权;正反对票对等时,董事长有决定权等。

(时代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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