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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区抓紧推进民办培训管理“一标准两办法”落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5-15 点击数:2137

 本网讯(市教委消息)20171229日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以来,本市各区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镇在2017年规范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着力推动文件规定落地见效,促进教育培训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一、抓好新政新规的宣传解读

一标准两办法颁布实施后,各区教育局通过会议、培训、答疑、座谈等多种方式,分类分层抓好文件规定宣传解读,帮助管理者和行政相对人准确领会实质要义,不断强化对教育本源的认识。普陀区组织全口径民办教育单位负责人培训,连续3周展开新法新政解读,104家受训机构负责人人人撰写了心得体会。静安区利用一周时间,分批对所有院校长展开为期两天的培训。徐汇区在光启E学团微信公众号上连续发布6篇专报,解读管理办法,方便百姓办事。嘉定区编制了3期文件学习稿下发各培训机构组织学习。金山区采取专家讲座与学习交流、理论研究与实地考察、考勤考核与报告考核三结合方式,培训民非教育机构负责人。浦东新区组织相关办事人员和窗口人员操作使用信息管理平台,并对咨询口径和对答内容进行了统一。宝山区还就机构比较关心的过渡安排问题作了分类辅导。

二、研制配套细则的工作指南

浦东、长宁、虹口、黄浦、杨浦、崇明等区在深入解读政策后,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展开研讨,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和2017年规范整治的经验做法,编印了多种类型机构的办事指南等配套细则,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为机构申办提供了极大便利。松江区由区教育评估中心专家结合规定要求,对年检指标作了修订,包括行政、财务、教学、安全等4个方面31条。闵行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关于落实一标准两办法建立培训市场长效管理的实施方案》《闵行区关于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引》等4个系列配套文件,细化和界定了部门职责、明确和优化了监管流程、丰富和完善了工作机制。奉贤区起草了《关于加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日前已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嘉定区还将办事指南印制成册发给有意向者。

三、加强管理力量的配备

为方便机构举办者咨询申办,提高对公众服务的效率,各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要求,对接区编办等部门,落实编制,增强力量。闵行、静安、青浦等区积极调整增配管理力量,加强对机构的日常服务和管理。浦东新区制订了《民办学校审批监管任务分工与运行工作方案(试行)》,在机关内部调整了行政审批的主体架构,将原先分散在业务处室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归纳到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抽调4名人员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实现人员、窗口两集中;同时对事项管理采取管、办、罚相对分离原则,即审批处审批、业务处服务监管、督导处处罚,既有明确分工,又有配合协同。金山区制定了《教育局行政审批职能调整与运行的工作方案》,单独成立行政审批科,设立审批窗口,实行审管分离;同时增配5名人员,组成区民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小组,配合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黄浦区专门增配了1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松江调整民办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部分职能,设立业务咨询服务受理窗口。长宁、杨浦、嘉定区除了设置受理服务专窗外,还增配了1-2名专职人员。宝山区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并和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窗口、消防受理窗口紧密联系合作,方便群众办事。奉贤区抽调人员,组建民办培训机构指导中心,负责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设立审批窗口,落实专人负责审批。徐汇区积极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跨部门合作,实行区行政审批全口径一站式服务。

四、积极落实监管工作合力

一标准两办法规定要依托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等分工协作、共同履职工作机制。各区教育部门对标规定、对标职责,主动靠前一步,与市场监管、消防、街镇等单位积极沟通会商,初步构建了流程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的综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了部门联手的工作合力,推进文件真正落地见效。虹口区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落实民办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方案(意见征求稿)》。普陀、宝山区将监管工作重心下沉到街镇,形成了衔镇吹哨、委办报到的联合执法做法。普陀区春节前坚决关停了一家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松江区组建了以各街镇成校副校长为主、中小学校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为辅的民办培训机构督查组,配合街镇核实采集机构信息。闵行区在区、委局和街镇三个层面建立了相应工作组,街镇层面成立教育培训市场综合监管小组,坚持条块统筹,以网格中心、社发办、市场所、综合、派出所等为力量构成,充实巡查员和信息采集员队伍,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衔镇处理时遇有困难,委局随时予以支援、支持和保障。闵行区同时建立了分类治理的三个机制,即:发现教育引导机制、一般案件处理机制、复杂案件查处机制,根据案件严重程度、难易程度、复杂程度,逐步由街镇、街镇会市场所、区联席会议三级分层处理。嘉定区还与相关银行探讨了机构学杂费专用管理情况,要求银行定期反馈机构相关帐户使用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五、调动行业自律积极性

黄浦等区充分发挥党组织及行业协会在指导引领和规范管理教育培训行业秩序中的独特作用,创造性地抓好民办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建设,主导性推进民办培训行业组织发展,推进行业自治,营造良好行业生态。松江区成立了中共松江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总支部委员会,下辖三个支部,覆盖全区所有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指导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挂靠所属街道两新组织。徐汇区组织部分代表性机构共同发起《关于促进民办培训机构有序规范发展的倡议书》,全体机构积极响应,全力规范自身办学行为,增进市场有序发展。

六、主动开展调研和服务

徐汇、虹口、嘉定等区积极借力大调研活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民办培训机构,听取意见呼声,吸纳真知灼见,解决矛盾问题。普陀区把所有民办教育机构纳入调研范围,分6个调研工作组,现场走访调查30余家非法办学机构。奉贤区召开培训机构校长和举办者座谈会,为教育部门规范培训市场创新机制、改进作风、提升成效出谋划策。宝山区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带队,坚持需求、问题、效果导向,到机构现场开展面对面访、心交心讲、实打实问、手拉手帮活动,着力帮助机构解决矛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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