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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时间过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25 点击数:2654

昨天,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召开部市共同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对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作出“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结判断。这场从2014年启动的国家试点,每年都在改革创新中形成新的制度性成果。

  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上海已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中期进展评估。结果显示:2017年,上海教育综改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一批新的制度性、标志性成果。

  从“3+3”新高考平稳落地到上海高校启动“课程思政”改革,再到上海小学数学教材“出口”英国……有人形象地说,一系列“率先”之举,相当于把上海置身“教育自贸区”。作为全国唯一的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地区,上海为全国层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和经验,这成为这场改革的题中之义。

  勇当探路者,率先改革形成“上海经验”

  根据国家部署,上海于2014年率先制订面向2020年的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实施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全覆盖综合改革,着眼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214项重大改革任务涉及方方面面。而对上海市民来说,印象最深刻、感受最直接的或许就是去年上海首次实施的“3+3”新高考方案。从外语实施“一年两考”、增设听说测试,到数学卷不分文理,再到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经过“三年一周期”的稳慎有序实践,新高考平稳推进,标志着中央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在上海成功落地。

  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郑方贤的话来说,此次高考改革与以往改革不同,它是由顶层制度设计引领,促使各地具体执行的改革模式,由此来带动基础教育模式以及培养目标的改变,最终使之回归教育本质。

  事实上,在新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下,“教”“学”“考”三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比如,如今的上海高中,从分层走班制到提供多种教学方式,再到对高中生提供生涯指导,各种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可以发现,这些呼吁多年的高中阶段重大改革举措,伴随着新高考的推行,已经纷纷落地生根。

  在沪上高等教育领域,同样因为输出“样板经验”而广受关注的,是上海高校启动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据悉,上海已形成以“4+1”门必修课为核心、50余门“中国系列”选修课为骨干、400余门综合素养课为支撑、近1000门专业课为辐射的“课程思政”同心圆。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上海构建了高校思政工作顶层布局与统筹协调机制,包括统筹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等八大专项计划、建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四项保障制度等。

  去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在沪召开高校“课程思政”现场推进会、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现场推进会,以及近期在沪召开的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均在推广“课程思政”教学和美育工作的“上海经验”。

  “全链条、一体化”格局形成,教育内涵发展迈上新台阶

  谈及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不少教育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地吐露了一则心声:从最初“各点发力”,到如今逐步形成“全链条、一体化”格局,这场改革使上海教育在内涵发展上迈上了新台阶、展现出新气象。

  上海本科教学质量已呈“企稳回升”趋势。2014年,上海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启动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到2017年,市教委通过多方监测数据表明,第三方评估显示:上海高校教师更加投入本科教学,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教风学风明显改善。

  上海高校学科发展整体水平快速提高。在全国第四轮高校学科评估中,上海63%的在建学科达到全国前50%的水平、46%的学科达到全国前30%的水平、20%的学科达到全国前10%的水平、11%的学科跻身全国前5%的水平、5.6%的学科位列全国前2%的水平。

  “构建从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段相互衔接的体系”,也是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的任务。目前,上海职业教育打通了“中职—专科高职”“中职—应用本科”“专科高职—应用本科”三大学历上升通道,极大提升了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层次。

  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当务之急是打好中小学生“增效减负”这场硬仗。去年,上海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上打出强力“组合拳”,同样受到全国关注。上海率先出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一标准两办法”,从加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建立相应资质标准、完善过程管理机制等方面,构建起规范管理民办教育培训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法治保障,巩固教育综改成果

  聚焦重点和难点,在大胆改革基础上形成制度性经验,为上海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全覆盖、具体化、可操作的法治保障,这是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的又一亮点。

  作为国家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管理试点地区,上海于2017年出台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分类管理“1+2”政策文件,同时启动的三大试点备受关注,即: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试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试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分类登记管理试点,它们正在为国家全面落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今年315日,我国首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从教育专家到法学专家,纷纷为这部《条例》点赞。因为,《条例》专门把上海2014启动实施教育综改以来探索形成的市级统筹机制、高校分类发展、投入保障机制、依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等新经验予以固化。

  此外,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本市正在着手修订《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研究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校工作办法》,加快《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学前教育条例》《上海市校外教育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前期调研,为促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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