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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旭文:教育私有化趋势明显 民办教育行业迎发展良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24 点击数:3336

中国民办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有所发展,但一直以来社会对其认识存在偏差,民办教育受到的重视度和政策扶持也较为有限。20039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发布施行,其从国家法规上正式肯定了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而且该法规不仅明确了民办教育对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作用,赋予了民办教育相对公正的法律地位,还使民办教育享受到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促进了民办教育的极大发展。

随着中国教育向世界教育发展趋势前进,中国教育私有化趋势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同时,民办教育的经济功能日益凸显,并逐渐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产业,走入经济社会的中心。

2004-2017年,我国出台了多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旨在进一步提高民办教育的发展地位,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11月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分类性质,提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从法律的性质赋予了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学校规模情况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民办教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6-2007年,中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分别有9.32万所和9.52万所;2008年开始超过10万所,2012年为13.99万所,2016年达到17.12万所。

从中国不同类型民办教育学校规模来看,幼儿园是民办学校中数量最多的类型,且保持逐年增长趋势。2008-2012年,民办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数量呈整体下降趋势,2013年均有所回升,分别达到5407所、4535所和2375所,2016年增加至5975所、5085所和2787;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在2008年达到高峰至3234所后逐年下降,2013年为2482所,2016年为2115;普通高校则保持平稳缓增趋势,从2009年的658所增加为2016年的742所。 

民办教育行业发展机遇

《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修订版)的颁布与实施,一是有利于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实施。修正案明确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各自的性质、财产属性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规定了对现有民办学校的过渡性安排。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的稳定健康发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对民办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并通过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三是有利于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和鼓励政策。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健全了民办学校学生的资助制度,加大了政府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税收、用地等方面享有同等政策,明确了鼓励方向。

四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民办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修正案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鼓励民办学校按照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保障民办学校学生平等享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资助。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个领域对人才尤其是专业性人才和技术类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而中国公办学校数量有限,培养出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就给民办教育创造了发展的机会和空间。未来人才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显然,民办教育机构由于能够满足多样化的需求,必将实现快速的发展。

前瞻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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