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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毅:民办教育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在办出特色上出实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19 点击数:6404

尊敬的宣海会长,各位会员代表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在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背景下,召开本次民办教育协会年会,对于及时总结回顾上海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近况,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共同谋划下一阶段的工作非常有意义。在此,我谨代表市教委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战在一线的上海民办教育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慰问!

2017年是上海民办教育的党建加强年、政策制定年、综改深化年、办学规范年,召开了第三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可谓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里程碑式的一年。听了协会的工作汇报,我深切地感受到,民办教育协会做了很多工作,对行业稳定规范发展发挥了宣传引导、决策咨询、行业扶持、自律规范的作用。协会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合作交流活动,将上海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有益探索和良好经验推广到兄弟省市,得到了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评价。希望协会能够结合当前新形势,继续支持市教委的各项工作,在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方面发挥出更大的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举旗帜、指方向、明方略、绘蓝图,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民办教育事业作出了“支持与规范”发展的论断。面对“建设教育强国”的新的历史使命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新的历史责任,上海民办教育究竟怎么发展?民办教育协会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借此机会,我谈几方面想法。

一、加强党建,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办学校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当前,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国内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不同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互联网新媒体信息传播迅速发展,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课题。而民办学校同样肩负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人才、传承创新文化的职责和使命。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政、党建工作,事关“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如何培养人才”“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学校”的根本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工程。我们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落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用十九大精神统领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强化党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二是强化政治核心,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正确办学方向;三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四是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把关、思想教育、团结引领功能,开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新局面,服务政治大局,焕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当前民办教育改革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分类管理工作切实落地,在此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和声音在民办教育中出现,不同情况的学校会有不同的问题,面对同样的形势也会有不同的选择。在这一时期,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对推动学校稳定,积极帮助改革稳定进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校要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需要智慧,也需要胸怀,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把握办学方向、加强思想引领、树立清风正气、推动事业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学校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正道前行。教卫工作党委、民办高校党工委也将支持民办教育协会党建工作指导中心开展工作。

二、加强学习,落实法律法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迎来了新征程。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施行,实施条例也正在征求意见,我国民办教育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自国家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后,国家和上海市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分类管理首次有了法律依据,这是行业发展数年来都没有的特殊情况,对于每一位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专家学者都是信息爆炸的一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和非学历培训机构“一标准两办法”等制度文本,对上海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作出了制度安排,每一位民办教育工作者都应当深入学习、正确理解、精准执行。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会刊、简报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举办学习、研讨、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工作者对各项法规的正确认识,增强依法办学治校意识。特别是,根据《分类管理办法》要求,今年底各校要完成对办学属性的选择确认,这是关乎学校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选择,一方面大家要认真学习新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各项政策,在兼顾各方最大利益的基础上,选择好自身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也要保持学校的稳定、安全。希望协会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助力学校尽早选择、有序过渡。

同时,市教委将立足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和现实需求,找准上海市地方立法与制度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并加以研究,抓紧制定、修订1项法规”、“2项标准”、“8项制度”,即结合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情况,启动上海市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出台《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制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收费管理、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年检指标体系、许可证管理、督导制度等,逐步完善上海民办教育制度体系。希望各校和协会能够积极参与,为完善上海民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建言献策,实事求是反映民办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规范,推进诚信办学

总结近年来民办教育政策,有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从十七大报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到十八大报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再到十九大报告“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说明我国民办教育事业逐步迈向正轨。支持是为了发展,规范是为了健康发展。通过支持和规范,有效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民办学校应当自觉地在接受各项政策支持的同时主动地规范自身的办学行为,切实突出“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不忘初心,始终不忘育人树人的初心,方得始终。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来说,都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高校要切实落实法人财产权,保障财务管理规范;中小学要规范招生和教师管理;对于机构而言,则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关于“减负”以及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要求,推动自查自纠,促进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治理不是针对合法的、遵循教育规律的培训行为,“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

就在上周,在郑州召开的第七届中国培训教育发展大会上,重点探讨了“规范管理下的培训教育”主题,在大会上举行了《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签约仪式,160家培训机构签约,承诺依法、诚信、规范办学。这种主动适应政府要求和社会期望,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值得赞扬,上海有不少机构也在自觉履约。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还任重道远,但行业自发、协会推进开展签署“自律公约”,对于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能够起到很好的正向促进作用。

四、加强发展,打造特色品牌

现在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对于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而言,既是面临极大挑战,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建设教育强国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民办教育事业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凝练自身办学特色,打造特色教育品牌,才能有更加宽阔的发展前景。

人民满意的教育应当是公平、优质、可选择的教育。优质办学是新时代对民办教育提出的新需求,办学质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办学特色是民办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优质教育没有公办与民办之分,民办学校更容易通过找准自身发展内核和核心优势,确实成为一个教育门类的代表,树立优质品牌,从而获得社会公众的选择。社会对特色化、多样化、选择性教育的需求日趋旺盛,民办教育有巨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秉持开放交流、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融会贯通的发展理念,敢于突破创新,是上海民办教育发展的根本特点。未来上海民办教育的发展,应该继续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在办出特色上出实招,围绕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找准自身定位,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成为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实质公平、优质多元、异质个性的教育需求的重要力量。

对于走在改革前沿的上海民办教育来说,要把握教育规律、把握市场走向、把握国家形势。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定位、市民教育需求、信息技术全面变革、民办教育自身发展等,都要求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新趋势和新需求,承担新的历史使命,实现提升民办教育质量内涵发展。2018年是我国改革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教育系统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取之年。民办教育发展已经站在了新时代的起点,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时不我待。

市教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规范民办教育整体安排,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加强党建、依法治教,分类扶持、公益导向,改革创新、多元发展”为核心理念,全面做好稳事业、促改革、利学校的各项工作。民办教育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参与必不可少。面向未来,民办教育协会更要主动参与,切实担负起民办教育的中介性、服务性和自律性等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功能。

(本文为上海市教卫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高德毅在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2017年年会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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