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惠州日报消息)4月12日,惠州市教育局日前就 《关于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有读者认为,该《办法》出台有助于规范教育管理,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对于一些管理较为松懈的教育机构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
讲诚信赢天下。《办法》出台,有助于民办教育机构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不断茁壮成长。
从长远看,《办法》出台有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靠政府各职能部门搭台、牵头,也要社会各行各业共同参与。加强自身诚信建设,不仅民办教育机构需要,公立教育机构也需要;不仅教育行业需要,其他行业同样需要。
读者建议,各辖区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机构等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完善服务体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宣教活动,为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培训,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擦亮诚信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