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协会新闻

胡卫:“双一流”的绩效评价要适应高校多元化的现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3-9 点击数:3579

 本网讯(中国网消息)当下的“双一流”政策更多地转向基于绩效驱动的利益的力量,注重以具有开放性和竞争活力的绩效评价为政策工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尽管以“绩效”为杠杆驱动“双一流”建设目前已经取得各方的共识,但目前的“双一流”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误区。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卫针对“双一流”建设话题提出提案,他建议政府应尽快组织专业力量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具体的评价准则及标准、评价主体等,信息资料收集的方式、评价结果的公布等环节要与高校有事前的沟通、协商引导,制定规范、明确的要求,保证各项配套政策有机衔接,让各地和高校有章可循。

胡卫指出,不同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培养人才的类型不同,绩效的构成应该是不同的。绩效要适应高校多元化的现实,建立分类的不同高校和学科的绩效评价体系,并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绩效特征组织实施分类的办学绩效评价,将“双一流”政策中的教育治理转型导向大学发展的多样化,从而真正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生态的良性发展。

以下为提案的全部内容:

作为“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政策的调试和改革,政府提出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的新一轮改革计划。从2015年的《总体方案》到近日明确操作策略的《实施办法》都反复强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坚持以绩效为杠杆”、“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办法,开展期中和期末评价,”“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建设高校及学科实行开放竞争、动态调整”等要求,这意味着绩效将是今后国家统筹治理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的出发点,问责高校办学绩效成为政府、社会以及高校自身的必然诉求。当下的“双一流”政策更多地转向基于绩效驱动的利益的力量,注重以具有开放性和竞争活力的绩效评价为政策工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尽管以“绩效”为杠杆驱动“双一流”建设目前已经取得各方的共识,但目前的“双一流”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误区。

“双一流”建设面临的问题及误区

1.目前各地“双一流”建设中目标愿景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攀比性,其合理性有待考证

国务院的“双一流”建设方案,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并未有具体的数量化目标规定。但各地及各高校“双一流”建设规划普遍提出了超越自身可能性的数量化的规划目标,如果把全国各地和各高校规划目标合并起来,可以会远远大于国家的规划目标。各地“双一流”建设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攀比性的倾向,“一窝蜂”的苗头明显,其合理性值得进一步论证和思考。各地目标之间出现的冲突和盲目的指标规定,也给地方完成规划目标带来了压力。

2.“双一流”建设存在简单的办学绩效指标的攀比现象,一些大学排名和学科排名正在成为大学发展的“指挥棒”和办学绩效衡量的重要参考依据

随着“双一流”建设方案及实施办法的出台,地方政府及高校开始关注和研究国际一流大学和学科的排行榜及其评价指标体系,世界排名正在成为公共资源及双一流政策效果的担保者。不排除未来主管部门在对高校进行绩效评价时,仍会将一些大学和学科排名作为至关重要的依据,进而使得相关指标成为指挥大学发展的“指挥棒”。然而,排行榜只是对大学发展可量化结果的一种测量标准,不同的排行榜是基于对大学意义价值的某种理解而选择评价指标的,本身就很有争议。过分在意几个所谓的关键指标或者一个简化的指标体系下并不能走向真正的世界一流,也无法彰显引导高校多样性发展政策导向。一些地方高校也从众地在追求ESI学科数量和SCI文章,弱化了地方高校更应该满足社会、产业需求和市场需要的办学目标。

3.在强调“绩效”驱动的指挥棒面前,一些高校对相对弱势学科调整或撤销的做法给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形成了负面生态环境

在“双一流”建设强调“绩效”的指挥棒面前,各高校在资金的使用也突出了“双一流”的价值追求。一些优势学科获得较多的资金支持,弱势学科则资金支持很少,甚至被合并或者撤销。不可否认,一些学校作出裁撤及调整某种学科是一种理性行为,但更多的是在主管领导的行政命令推动下进行的,这与‘双一流’建设的压力和导向有关。高校的发展离不开学科群的整体发展,简单撤并的功利性应对行为,有可能会破坏大学学科发展的整体生态。

建议与对策

以绩效评价为政策工具的“双一流”建设要有新的思路和具体的实施策略。

1.政府应尽快组织专业力量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办法,评价准则的确定应兼顾国家的战略目标和大学的使命

政府应尽快组织专业力量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具体的评价准则及标准、评价主体等,信息资料收集的方式、评价结果的公布等环节要与高校有事前的沟通、协商引导,制定规范、明确的要求,保证各项配套政策有机衔接,让各地和高校有章可循。“双一流”的绩效评价的价值准则的选择不应该局限于指标,还要考量制度、理念和大学精神等支持大学真正走向世界一流的因素。中国的“双一流”建设,应兼顾国家战略的实现和大学自身的发展使命,形成内在发展驱动和外部驱动约束的有机结合,实现追求卓越和效益的双重目标。

2.绩效评价要适应高校多元化的现实,建立分类的高校和学科的绩效评价体系

不同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培养人才的类型不同,绩效的构成应该是不同的。绩效要适应高校多元化的现实,建立分类的不同高校和学科的绩效评价体系,并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绩效特征组织实施分类的办学绩效评价,将“双一流”政策中的教育治理转型导向大学发展的多样化,从而真正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生态的良性发展。

3.通过治理制度的完善引导和鼓励省级政府在“双一流”建设中的自主性的发挥,探索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一流建设之路

在确定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范围过程中,要赋予省级政府一定的自主调控空间。允许和鼓励省级政府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高校及相关学科点予以特殊支持,引导地方高校从短期性、功利性的评价指标和工具中解放出来,依托优势学科,主动融入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体系中,使人才培养体系和产业发展与人力资源需求形成良性互动,进而也获得高校自身的比较优势。

4.处理好政府投入与市场驱动的关系,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大学内在办学动力的提高

国家财政支持高校建设一流大学,是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特点与比较优势。新常态下,政府对一流大学的投入机制也面临着全新的转型诉求。我国的“双一流”建设亟需从“政府投入”为主转向“政府投入”与“市场驱动”并行,积极争取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长效机制。将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作为衡量办学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激发一流大学内在办学动力,最终促推一流大学真正构建基于技术转化、产业贡献与办学资源再投入的内生型发展机制,形成基于绩效导向的良性循环机制,带动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7915;累计访问人数:6212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