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专家观点

沈百军: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19 点击数:2645

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委员沈百军近日说,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加上广大家长"望子成龙,赢在起跑线"的急切心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已经逐渐成为宁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鄞州区中河实验小学校长沈百军却在行业繁荣的背后看到了教育培训机构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 

沈百军说,虚假广告欺骗家长;超范围、跨区域经营;师资良莠不齐,培训效果差强人意;存在安全隐患和噪音扰民;扰乱教育生态这些都是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但由于目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门槛过高、审批和监管权限不明确,导致整个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了“表面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局面。又因监管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无法满足当下的市场发展需求,如新出现的早教、金融培训、自闭症儿童培训等项目,按照现行的审批办法,均无法找到相应的审批途径。

因此,这一次沈百军带来的提案就是有关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建议:

第一,根据新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宁波市原有《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出台新政,降低审批门槛,实行分级审批,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法化。取缔非法培训机构,移交到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二,由政府牵头,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协会,出台管理法规,落实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等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一年一次对合法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对不按规定办学的机构进行停业整顿,以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办学。

第三,顺应市场规律,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借助现代科技和网络,建立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网站,公开培训机构信息,鼓励家长自主选课,委托第三方收费结算,杜绝卷款跑路。

(浙江新闻)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17682;累计访问人数:621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