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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4 点击数:1122

本网讯(教育部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教育部近日向社会发布《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教育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

推进两个目录建设,是中央有关文件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中办国办要求,教育部党组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为2017年重点工作事项,专门成立教育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担任组长,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按照合法合规、科学编制、严审事项、按时发布的原则,教育部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以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等为依据,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及相关职能,制定编制标准,强化保密和法制审核,统筹推进工作。

两个目录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监督及建议渠道等六个方面内容。其中,事项目录包括政务概况、发展规划与教育改革、政策法规等18个类别115个公开事项309条公开内容,涵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运行过程中应公开的事项,每条事项内容均明确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便于公开、便于督查、便于评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办理服务、查询服务三大类28项服务内容,全面公开事项内容、责任主体和服务指南,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均链接网上办理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两个目录的发布,是教育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以往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基础上,加强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目前,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开频道和服务频道已与两个目录同步更新,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和网上办事。下一步,教育部还将建立目录更新维护制度,并于每年1231日发布新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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