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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1-7 点击数:4009

    各区教育局:

    近年来,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为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简称“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越来越多元、复杂,对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生命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复杂社会环境中的安全行为能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1.目标。坚持以学生安全发展为本,把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游戏活动、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测评等各个环节,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守规则、关爱他人”的意识,具备主动及时识险、避险能力和正确应对风险的思考、判断和行动能力。

    2.原则。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安全教育的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公共安全专题教育与学科渗透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实践体验相结合,课堂面授与网络教育相结合,教师指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安全教育与规则教育、行为指导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反复强化。

    二、各学段教育重点

    1.幼儿。基本了解幼儿园生活、家庭生活以及社会活动安全规则,知道不能玩火、不乱穿马路、不跟陌生人走,在危险场所能根据家长或老师的要求行动,发现危险会告诉家长或老师。

    2.小学低年级。能知道并遵守学校生活、家庭生活以及社会生活规则,会注意身边的危险,在发现危险的情况下能迅速报告老师、家长等成人,会拨打报警电话,能根据成人的指令采取安全行动。

    3.小学高年级。了解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溺水等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方法,能够注意危险并采取简单的应对措施,不仅能确保自己的安全,还能留意家人、同学等身边人的安全。

    4.初中生。在交通生活和日常生活中能采取安全的行动。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能,能对日常灾害进行防范,能采取确切的避难行动。能培养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的责任感。

    5.高中生。加深自身行为与他人及环境安全的认识,提高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他人,并能参与学校、家庭或社区安全活动及突发事件处置的志愿活动。

    三、实施途径

    1.保证教育课时。幼儿园每周要确保一次组织涉及公共安全教育活动或游戏。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分必修与选修两部分进行:小学一年级和四年级,初中六年级和八年级以及高一年级学生必修公共安全教育,其余年级选修公共安全教育。必修年级每学期安排至少8课时进行集中的公共安全教育规定的主题教育活动,选修年级每学期应安排不少于4课时进行学校选定的公共安全教育主题学习活动。

    2.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和演练。各中小学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每学期结束前最后一课上好“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学期中应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以及“12.2”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各学校每月开展一次火灾逃生、防暴力劫持逃生及校车事故逃生演练。

    3.组织实训体验。幼儿园要利用周边公共安全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参观学习,或组织公共安全教育亲子活动。各中小学应充分利用市、区、校三级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共享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活动。

    小学生主要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开展游戏式、参与式体验,学会规范拨打110120119等应急电话,学习安全过马路,学习简单的伤口处理方法等。学校也可结合春秋游或组织亲子活动,带领小学生参观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

    初中生主要在学校公共安全体验教室或区域公共安全体验中心开展交通、消防、地震、现场急救等体验教育,并利用社会实践时间,到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开展为期1-2天的实训体验。

    高中生主要在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开展日常生活、地震、轨道交通、气象安全、交通安全、防空安全、消防安全及紧急救护等八大体验,并纳入学生成长手册。

    4.采取多种途径。幼儿园要设计公共安全教育活动或游戏,利用安全教育视频资料、幼儿园所在社区公共安全教育资源开展相关公共安全教育。中小学要有效利用基础型、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课以及学校集体活动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与公共安全教育有关的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学《生命科学》《地理》《物理》《化学》等基础型课程可注重与公共安全教育相关的知识、技能的整合落实。拓展型课程可用于集中进行的专题教育和活动、必要的行为习惯培养等。研究(探究)型课程可组织学生开展与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相关的研究(探究)活动。

    5.利用网络资源。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网、中小学专题教育网以及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等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也可指导学生凭电子学生证或网络帐号登录平台进行自主网络学习或与家长共同学习。要以校为本,依托公共安全教育网络平台,形成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专业支持、分享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要求

    1.健全管理机构。各区教育局应组织本区未保(安全)办、教研室、教师进修学院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小组,形成区域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与推进的工作团队,并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明确本区公共安全教育专门负责人,做到组织落实、经费落实、管理落实、培训落实、教研落实。

    2.完成公共安全共享场所建设。各区教育局应抓紧完成“区域公共安全教育体验中心”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建设任务,确保中小学生就近开展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公共安全教育共享场所日常维护、维修、耗材增补等费用纳入场所所在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

    3.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研及师资培训。各区教育学院教研室要明确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区域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各区教师进修学院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培养一支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组织研发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会同专业部门共同编制具有区域特点的公共安全教育读本。

    4.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各学校要组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推进领导小组,制定本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好公共安全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及相应教学进度。要确定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负责人,负责编制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方案,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及应急疏散演练,管理学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开展公共安全家庭教育指导等。学校在绩效工资方案中要科学合理核定其工作量,并给予相应待遇。倡导学校组建公共安全教育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设计校际公共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学校要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红十字会等部门合作,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学校开展专题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组建公共安全教育家长志愿者团队,家校合作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活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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