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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10-30 点击数:4021

    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114号)和《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的通知》(教电馆2017129号)的有关安排,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于201710-12月继续组织开展教育部—中国电信中小学校长“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教育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中小学校长,2017年全国计划培训2000人,其中上海市30人。各区原则上推荐2人,遴选条件如下:

    1.学校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意愿强烈。

    2.学校已启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或参与了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试点工作。

    2016年已参加过本培训的校长不再遴选报送。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依托“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培训基地学校,采取专家引领、课堂观摩、主题研讨、现场实践等方式,围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组织与推进,学校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家长空间等建设与应用,融合网络学习空间创新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模式等开展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计划于10-12月分期分批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培训基地学校开展集中培训,各期培训班时间详见附件1,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参训学员选择其中一期参加培训(共3天),并在参训校长信息表(附件2)中填写具体的选班信息(参训班级和参训时间)。

    四、有关要求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培训工作,扎实做好参训校长的遴选推荐工作,协助市级项目执行机构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培训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本次培训采取网上选班形式,若不能选到理想班次请选择服从调剂。本次培训采取换人不换班原则,一旦确定培训班次,不再予以换班,参训校长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训,请提前向本区项目执行机构说明情况。

    3.本次培训不收费,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住宿费、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4.请各区于1027日(星期五)前将参训校长信息表(书面盖章的扫描版及电子版)电邮至市电化教育馆(surfer1109@163.com)。

     

    联系人:上海市电化教育馆 黄炜,联系电话:65834293

    上海市教委信息办吕渊鸣,联系电话:23117209

     

    附件:1.各期培训班时间表

    2.2017年参训校长信息表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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