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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委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9-19 点击数:3687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

    为了推进审计法、审计准则和审计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总结宣传十八大以来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我委2017年工作计划,决定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11日至20161231日,各单位组织实施并已完成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含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的项目,基建(修缮)审计项目不参加评选〕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主要以内部审计的规范和质量为导向,参加评选的审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审计项目的实施能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

    (二)审计项目的归档资料齐全,基础工作规范;

    (三)审计项目的结果事实清楚,审计证据相关、可靠和充分,审计结论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建议切实可行;

    (四)审计项目的成果显著:切实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利剑,揭露出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问题,或在推动事业发展、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沪教委审〔201713号)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

    (二)遴选推荐。各单位负责推荐报送工作,对符合报送条件的审计项目先进行单位内部遴选,原则上,各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参加评选活动,符合报送要求的,填报《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后,向市教委推荐报送。

    (三)材料初评。由市教委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材料按照《评分表》进行初评。

    (四)现场评选。通过初评的项目可进入现场评选环节。市教委将组织召开集中评选会,参评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各单位代表及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分。

    (五)综合评定。综合各单位选送项目的材料初评得分、集中评选会单位代表评选得分以及集中评选会评审专家评选得分等,经市教委审定,评选出优秀内部审计项目。

    (六)表彰宣传。市教委对获得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的单位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对照《评分表》中的评选内容和评选标准,分类按序整理好审计项目档案及相关审计成果证明材料(如领导批示、结果运用、促进制定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等资料的复印件等);

    3.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所有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同时请各单位依据审计项目实际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技术处理”。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请于20171013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市教育审计中心(含电子文档)。

    收件地址:长宁区凯旋路112-15号楼201

    邮政编码:200042

    收件邮箱:sjb@easc.sh.cn

    联 系 人:张娅、沈晶、毛晓钰

    联系电话:231172043372850633728547

    (三)注意事项

    1.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前推荐项目参加评选。

    2.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参加评选的,有关单位应事先协商,联合推荐。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分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

    (见上海教育网站)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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