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各区教育局:
为了推进审计法、审计准则和审计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总结宣传十八大以来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我委2017年工作计划,决定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各单位组织实施并已完成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含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的项目,基建(修缮)审计项目不参加评选〕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主要以内部审计的规范和质量为导向,参加评选的审计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审计项目的实施能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
(二)审计项目的归档资料齐全,基础工作规范;
(三)审计项目的结果事实清楚,审计证据相关、可靠和充分,审计结论定性准确,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建议切实可行;
(四)审计项目的成果显著:切实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利剑,揭露出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问题,或在推动事业发展、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试行)》(沪教委审〔2017〕13号)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
(二)遴选推荐。各单位负责推荐报送工作,对符合报送条件的审计项目先进行单位内部遴选,原则上,各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参加评选活动,符合报送要求的,填报《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后,向市教委推荐报送。
(三)材料初评。由市教委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材料按照《评分表》进行初评。
(四)现场评选。通过初评的项目可进入现场评选环节。市教委将组织召开集中评选会,参评单位介绍项目情况,各单位代表及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分。
(五)综合评定。综合各单位选送项目的材料初评得分、集中评选会单位代表评选得分以及集中评选会评审专家评选得分等,经市教委审定,评选出优秀内部审计项目。
(六)表彰宣传。市教委对获得优秀内部审计项目的单位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对照《评分表》中的评选内容和评选标准,分类按序整理好审计项目档案及相关审计成果证明材料(如领导批示、结果运用、促进制定或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等资料的复印件等);
3.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所有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同时请各单位依据审计项目实际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技术处理”。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送市教育审计中心(含电子文档)。
收件地址:长宁区凯旋路112-1号5号楼201室
邮政编码:200042
收件邮箱:sjb@easc.sh.cn
联 系 人:张娅、沈晶、毛晓钰
联系电话:23117204、33728506、33728547;
(三)注意事项
1.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前推荐项目参加评选。
2.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参加评选的,有关单位应事先协商,联合推荐。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分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推荐表
(见上海教育网站)
上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