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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新《民促法》落地,民办教育机构迎来机遇与挑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9-14 点击数:4555

 今年91号《民促法》的实施,明确了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民办教育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当前社会和教育背景下,课外辅导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有效补充,能够较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并且民办教育特别是在教育资源的补给方面,以及补充教育经费方面都发挥了很大作用,甚至公办教育的某些做法也是学习民办教育的做法。

课外辅导机构还为解决我国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通过中国教育协会相关调研发现,2016年辅导机构教师数量已超700万,中小学辅导教育行业已成为毕业生就业量最大的行业。而据相关数据统计,如今辅导教育行业的从业教师数量已超800万。

近日,蓝鲸教育就新《民促法》落地,会对民办教育造成哪些影响,与中国教育协会的钟秉林、杨念鲁、王文源等教育专家作深入沟通。了解教育行业的专家学者对新《民促法》作出的相关解读。

以下是蓝鲸教育整理的,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念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王文源等专家学者的分享内容。

新《民促法》落地,国家送上一针“强心剂”

随着91日新《民促法》正式推行,民办教育的重要性再次凸显。新《民促法》第一次明确了民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纳入教师的管理范围;强调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应该说这两点都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尽管新政中的每一项重要政策突破,在国家层面的具体落实都是艰难的,每一项重要政策在各地的具体落地也是艰难的。但是从长远看,新法新政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具体影响至少在以下九个方面会出现:

一、民办教育财产权更加清晰明确。

二、民办教育法人属性权益更加清晰规范。

三、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清晰、明确。

四、对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扶持政策更加制度化并且加大力度。

五、对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更加统一、更加清晰、更加规范。

六、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更加趋向公平有保障。

七、对民办学校监督管理事项更加明了、清晰而又有法律的依据。

八、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扶持和监督管理职责更加清晰明确,综合协调与综合治理机制将形成新的格局。

九、民办教育优质发展将获得新的驱动力,激发新的潜能,展现新的水平和能力。

除了新《民促法》,还需各级政府的“锦上添花”

在部委和各级政府层面,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由教育部牵头的民办教育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制,十几个部委参与,共同研究、协调未来民办教育发展当中重大的问题,重要的事项。

首先,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大力鼓励民办教育。维护举办者,校长包括教师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保持民办教育的教学地位同公办教育的地位相同。

其次,放宽外商投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李克强总理在今年6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指出,要放宽外商多年来投资且十分关注的领域,就是外资不限制,要推进完善清单的管理模式,在政策上要一视同仁,所以对民办教育来讲这是机遇,但同时也是挑战。

最后,则是要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要拓宽办学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融资。民办教育应该享受到税收优惠,特别是营利性、非营利性差级化等一些政策要落实。与此同时民办教育的师资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落实现在《民促法》提到的和公办教育教师地位相同,所以对他们的规范培训很重要,甚至还可以鼓励公办民办教育教师的合理流动

民办辅导机构的成长,更需抓住“时代的脉搏”

而在新《民促法》落地后,辅导机构也需作出符合市场要求的相关转变。在中国教育学会的数位专家看来,推动课外辅导机构尽快做好自身优化的外部因素主要有三点:

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正式修订、颁布、实施,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1+3文件也正式发布实施。

二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2014上海和浙江率先进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今年这两个省份全部按照新的高考方案实施同时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个省份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也正式启动,今年入校的高一学生就开始实施。

三是基于互联网的教学,以及应用教育这样新的教育教学模式不断的发展,不断和我们传统的教育、教学和培训方式相融合,使得民办辅导机构在培训的方式,教学的方式,以及在组织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有挑战就会有机遇,包括大数据管理、对外交流合作等手段,对民办教育发展都有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诸如互联网+教育+微信此类的创新教育形式,对民办教育机构自身发展的更新迭代,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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