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政策法规 > 区域政策

政策法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2-27 点击数:132655

    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各区未保委:

    现将《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7210

    附件

    2017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7年,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

    一、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1.完成上海市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并有序运行。发挥中心网络平台视频巡查、信息报送、应急处理、教育培训等功能。各区教育局要完成区安全中心建设,并与市中心联网对接,开展中小幼校园安全、校车运行安全实时跟踪、分析预判、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安全管理联通联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防范水平。

    2.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法人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本市有关校园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要求,把安全管理重心切实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做到全方位、全时限、无缝隙监管,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市教委继续联合公安、交通、消防、治安等专业职能部门抽查校园管理、校车管理情况,实地抽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继续委托社会机构对学校开展风险勘查和评估,整体分析研究各类学校风险情况,提出工作举措。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将开展“2016—2017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活动。

    3.完善新建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水泵房、配电房、地下车库等新建场所的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机构对前述新建场所进行专业检查,推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4.继续加强校车管理。继续实施校车许可制度,加强校车运行动态监管,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司乘人员不按规定系扣安全带等行为。不断提升校车安全性能,校车除每年二次到车辆检测站上线检测外,增加交警对车辆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制、医药箱等随车物品拍照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及相关物品完好有效。

    二、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要切实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的八项规定,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治理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要配足、配强警力,加强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要及时发布学校周边治安、交通预警信息,有效防范、及时处置非法入侵校园以及校园暴力事件,确保学生安全。

        6.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继续严把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开业申请。商务管理部门要协调处理商贸流通领域侵犯未成年人事件。督促经营者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规,并受理相关举报。质监部门、食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生产领域涉及未成年人产品的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依法处置产品质量违规行为。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的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7.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出版、文广、工商等部门要保持扫黄打非工作高压态势,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重点治理,开展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整治。规范网吧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无证无照网吧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酒吧场所的执法检查,防止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一步完善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继续加大互联网文化、视听、出版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8.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文化氛围。宣传文化系统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未成年人形成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部门要紧密结合中小学生课程改革,促进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的有机统一;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涯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新闻出版部门要继续引导出版单位策划和制作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优秀文艺、科普等读物,鼓励作家创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继续完善绿色悦读活动品牌,发挥好青少年读书网阅读引领的网络阵地作用。文广影视部门要继续支持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艺术创作和文艺演出;督促社会文化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低价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9.促进体教结合发展。体育部门要推进实施《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和青少年体育设施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公益服务。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做强暑期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培育青少年体育组织,继续创建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继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事业。

    10.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卫生计生部门、教育部门等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的覆盖面和直报质量;巩固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落实各项传染病重点防控措施;加强对学校晨检、健康巡查和消毒等工作指导,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重点疾病干预,实施对儿童膳食及健康监测工作;加强儿童眼病和口腔疾病防治;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防治工作;加强特殊儿童健康管理;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促进等。

    三、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1.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各委员单位、各区未保委要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687号)要求,明确分工,尽职尽责,完善本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根据《关于在本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本市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12.加强《反家暴法》的宣传学习。妇联、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主要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本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加大对《反家暴法》的培训学习力度,同时借助《反家暴法》颁布一周年”“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反家暴法》的宣传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13.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牵头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大力发展未成年人相关慈善事业,确保各项关爱保护、救助保障、安置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本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出台,完善市、区两级困境儿童保障网络和机制。加强市、区、街镇三级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妇女儿童保护组织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优先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14.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等要积极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主题活动、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处置轻微欺凌事件。整合各相关单位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干预、震慑涉校涉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15.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禁毒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书记韩正调研本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讲话要求,推进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年)。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保障学校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拓展毒品预防教育社会资源,不断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16.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共青团组织要着力推进上海青少年应急安全支持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应急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完善并丰富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对家长学堂”“校园反暴力”“护花行动”“阳光行动等优质品牌项目的整体推广力度。依托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业指导等服务。妇联组织要继续立足家庭建设、家庭服务、家庭关护三大领域,为未成年人营造和睦的家庭成长环境。

    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17.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检察机关要依法惩治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侵害等侵害未成人犯罪,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机制,推广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工作的优秀经验作法,探索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从业禁止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专业机构及社会力量的协同,进一步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的保护处分制度。深化未检工作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运转机制,拓展社会资源,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东方绿洲上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作用,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18.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建少年家事审判程序,建立少年家事调查官制度,根据少年家事审判规律和特点,探索建立多元化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创新少年司法参与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途径,探索少年司法提前介入解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早期矫治机制,开展专门学校收生司法审查机制的可行性研究,并适时制定试点推进方案。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导向,以上海法院少年司法保护网为平台,充分利用全社会法治宣传媒体,不断拓展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继续办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刊物《悦读法律》。

    19.加强专门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工读教育转型发展。出台进一步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加强工读教育理论建设、提高教育转化专业水平、促进行为不良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推进专门学校稳步、健康发展。推进专门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开展专门学校学生素质教育活动。

    20.继续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转化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动态排摸、分析本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状况、行为动态、家庭教育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针对性预防预控和教育转化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制定上海市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教育、司法行政部门要继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改进未成年犯教育矫治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

    2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总结黄浦、宝山、闵行、崇明4个区试点工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评估报告,评估核心指标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测评价、导向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工作,有效监测未成年人保护状况,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2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各级未保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以及学校未保网络建设。以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象数据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未成年保护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联动开展未成年人帮困助学、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继续加强专兼职未保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培训,并指导他们开展个案跟踪、课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提高未保工作人员实施未保法律法规能力。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copy;2012-2019  沪ICP备13044383号-1

    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0号5号楼  邮箱:shmbjyxh@126.com  

    联系人:吉老师 15221330827  邮编:200042

    投稿邮箱:13501745136@163.com mbeduxgc@163.com

    当前在线人数:29302;累计访问人数:62065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