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司法局、法宣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和市法宣办。
承办单位:虹口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宣办,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市教委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中学生报社、上海教育网、东方法治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
主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政策法规处。
三、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2月。
四、参赛对象
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五、竞赛内容
竞赛的主要内容是我国宪法、基本法律以及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相关学科的知识点及常识等)。与竞赛内容相关的学习参考样题(含答案)和参考书目等资料,详见暑假期间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和东方法治网(law.eastday.com)以及同期出版的《上海中学生报》。
六、竞赛方式
(一)传统组队竞赛方式
1.组别及组队要求
竞赛设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3个组别。每个组别的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队成员由领队教师1名、正式队员3名和候补队员1名组成。
2.竞赛形式及要求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中组、高中组的初赛由各区县教育局等单位组织,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在学校自愿组队报名的前提下,根据本竞赛相关要求统一选拔,最后各组别各产生两支队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复赛。中职组的初赛组织工作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负责,经报名与选拔后,参加全市复赛。所有组别的复赛名单请在10月14日(星期五)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全市复赛以书面形式进行(初定于11月上旬举行)。经复赛,各组别成绩前6名的代表队将参加全市决赛。组委会将对复赛各组别的前10名个人选手进行表彰。复赛和决赛的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奖项设置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三个组别均设团体和个人奖项。
团体奖项: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另设组织奖若干。个人奖项:设优秀选手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个人网上竞答方式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普法互动,本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将继续开通个人网上竞答。今年暑假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均可登录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进行普法知识竞答。组委会将按照答题成绩高低(相同成绩按完成时间先后),选取前100名参赛者进行奖励。
七、组织要求
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将本次活动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大事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努力提升竞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为上海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上海中学生报社张振华,电话:62255559(兼传真),手机:13701937121。
附件:2016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赛)
报名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上海市司法局 |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
2016年6月3日 |
附件
2016年上海市“新沪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复赛)
报名表
区县: (盖章) 参赛组别: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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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学校: 领队教师: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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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年级与班级 |
备 注 |
正式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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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队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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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将本表电邮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上海中学生报社 张振华, 电话:62255559(兼传真),手机:13701937121
邮箱:2561568244@qq.com
地址:长宁路491弄36号305室,邮编:2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