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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4-27 点击数:4718

各专业委员会、各民办高校:

为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推动民办教育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指定协会研究院面向会员单位开展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协会系统内有条件承担课题并确保按规定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课题。

二、申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2013年度课题研究项目应结合协会工作,关注上海民办教育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根据《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若不具备该条件,则须有2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必须实质性承担和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协会2个申请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原则上限于课题指南之内,但如有重要创新性的自选题目,也可申报。

3. 申请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协会印制的《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科研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研究院。协会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4.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申报人需提交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需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fjf7623@139.com

6.各会员单位向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研究院集中报送申请书的日期为2013520日至21日。逾期不再受理。

7.本通知和《民办教育招标(委托)研究项目申请书》均可从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网站(http://www.shmbjy.org)下载。

联系人:方建锋  电话/传真:02134318169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泉路999号上海市民办教育研究院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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