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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不能把培训业排除在抗疫“纾困”之外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4-15 点击数:10036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曾出席2021年下中国民办教育西湖论坛(线上论坛)圆桌论坛(一)环节,并对未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势作出了重要预判(点击文末蓝字“阅读原文”即可观看)。

 

因疫情影响,全国多地的培训机构都面临经营困境。据报道,最近北京一家非学科类教培从业者在人民网留言板留言求援,称“线下门店停课,导致经营困难,房租、工资等经营成本让我雪上加霜!租的场地属于国有资产,可不可以给企业适当免租?我们需要生存下去。”

 

珠海市教育培训协会发布《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社会请援呼吁书》,呼吁给予教培机构减免租金、融资、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支持。

 

要不要为校外培训机构纾困?这本不是什么问题。2020年,为进一步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影响,北京市就曾出台相关纾困政策,采取减免房租、延期纳税、发放补助等方式进行支持。

 

上述政策明确,“教育机构承租北京市及各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延期开学或暂停培训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等等。

 

但目前看来,还没有地方出台针对培训机构的纾困政策。这在意料之中,又在情理、法理之外。

 

所谓意料之中,是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培训机构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的思路本就“从严”,有的地方监管部门甚至还存在培训机构“越少越好”的想法,因此,对于培训机构因疫情陷入经营困境,并不同情,希望机构知难而退,选择关门。

 

但这却在情理、法理之外。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学科类培训机构,还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只要是合法机构,都承担着交税、解决人员就业的社会责任。如果机构陷入经营困境,可能导致裁员、学员退费纠纷等社会问题。

 

为了“自救”,有的培训机构还可能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开展线下培训,这是不利于疫情防控的。

 

为培训机构纾困,从根本上说,涉及到对培训机构的正确认识。毋庸置疑,社会仍存在对校外培训机构“污名化”的舆论倾向,认为机构逐利、制造教育焦虑、加重培训负担。这是颇为片面、极端的。

 

随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严监管,目前保留的合法培训机构,都是符合国家规定和政策导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都已经“营改非”,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按政府指导定价收费,按理应该给予财政支持。

 

进行艺术、体育、科技以及素养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政策,这些培训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弥补了学校美育、体育、素养教育资源的不足。此外,这些培训多通过线下方式进行,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关停,这些机构面临较大的房租、人员工资压力,如果不能为他们纾困,就可能陷入生存困境、破产关门。

 

合法的培训机构,包括面向中小学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面向成人的职业培训、社会培训机构,都是整体教育的重要组成。因此,必须有对培训机构的正确认识和定位。至少应该把培训行业作为一个合法的行业,给予平等的纾困对待,而不是将其排除在纾困之外。要考虑培训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纾困措施,引导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文源 | 教培江湖(202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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