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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三所民办学校学费上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4-14 点击数:1644

 本网讯(城市晚报消息)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在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看到,在2020124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春市教育局批复了三所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批复的学校分别是长春五十二中赫行实验学校、长春北师大附属学校、长春市第二实验通达小学。

网站上显示,长春五十二中赫行实验学校是由长春正确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合作举办的民办性质学校。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2000;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0。调整前,小学每生每学年8000;初中每生每学年11000

长春北师大附属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吉林省博硕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合作举办的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5000;初中每生每学年20000。调整前,小学每生每学年12000;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0

长春市第二实验通达小学是由吉林省迈尔通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合作举办的民办性质学校。小学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0。调整前,每生每学年10000

新的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原在校生仍按入学时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批复中强调,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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